车祸出了之后除了看谁有错,怎么让保险公司赔钱、最终得找谁掏钱,往往是受害人大不大伙顺利拿到钱的

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的刘剑律师结合《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给大家讲了讲交通事故理赔和责任认定的事儿。车祸出了之后,除了看谁有错,怎么让保险公司赔钱、最终得找谁掏钱,往往是受害人大不大伙顺利拿到钱的关键。面对那些难懂的保险条款和五花八门的责任人,当事人通常都觉得头大。 刘律师专门梳理了赔付规则和责任认定的标准。现在的强制险有个明确的顺序: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出了事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得先在强制保险的限额里掏钱。这部分钱不用看双方谁的错更多,就是为了赶紧把人救下来。要是超出了这个限额,剩下的就看商业险了。 商业险的赔偿得按过错责任来。保险公司会按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来扣减。比如要是被保的车是主责,通常商业险就按70%在保额内赔。如果开车的人没驾照、醉驾或者故意制造事故,保险公司只在强制险里垫付医药费,还能找责任人要钱,商业险那边是一分钱都不给的。 实际开车的人和车主人不是一个人的时候,找谁负责就成了大问题。要是车是租的或借的,责任在车这一方时,保险公司先在强制险里赔。剩下的不足部分由开车的人担。如果车主也有错,比如知道车有毛病还往外借,或者知道人家没驾照还借车出去,那他也得一块儿赔钱。这就是风险控制理论的体现,谁用谁负责。 遇到盗抢的车也比较麻烦。根据法律规定,偷车的人和开车的人要一块担责。保险公司只管垫付医药费,后面会找他们要钱。如果是挂靠运输或者车连环买卖没过户的情况,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也得一起担责。买方拿到车后就立马得负责了。 理赔程序一环扣一环:先看强制险赔多少、再看商业险怎么分、最后还有各种特殊情况下的责任人。刘律师建议大家出事了之后不光要收好事故认定书和医疗票据这些基础材料,还要关注保单情况和开车人的信息。如果遇到搞不清楚的情况或者担心拿不到钱,最好找专业律师帮忙。只有在复杂的规则里找准要钱的对象,才能把自己的合法权益保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