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远古时代的蒙昧时期,我们人类还不懂什么叫爱情,更没结婚这回事。大家乱成一锅粥,随便找个伴儿就“群交”。这时候的婚姻纯粹就是动物那种乱来的样子。古籍里讲的那种“男女到处乱混,不用媒人也不订婚”,就是那会儿生活的写照。《吕氏春秋》里说得更直白:以前根本没有君王,大家挤在一块儿过日子,亲戚、兄弟、夫妻、男女的区分都没有。简单说,那时的人没有固定对象,也没什么羞耻心。大家生下孩子也不知道谁是爹。 为啥会出现吞蛋、踩脚印、还有被鸟守护这种看似荒诞的传说呢?这其实是因为那时候大家生产力低下,有些怀孕的现象解释不了,就全怪到神身上了。《诗经》写商族的始祖契是简狄吞了燕卵生下来的;《史记》记周族的始祖后稷是姜嫄踩了巨人的脚印怀上的。这些故事其实是暴露了乱婚带来的恐惧——不知道谁是爹,只好让天象、鸟兽来背锅。这种怪力乱神的说法填补了空白,也把部落的集体记忆给稳定下来了。 到了采集和狩猎出现自然分工的时候,情况开始变了。老人留在家里守着,年轻人出去打猎采野果。不同辈分的人开始分开住了,跨辈儿的男女关系大家本能地就排斥。乱婚就这样被血缘婚给代替了——父女母子这种亲戚关系都不许通婚了。但同辈男女还是可能既当兄妹又是夫妻,“一群姐妹都嫁给一个丈夫”或者“一群兄弟都娶一个老婆”,这就成了新规矩。 唐代的《独异志》讲了个很有趣的事儿:伏羲和女娲在昆仑山举行婚礼的时候,烟要是能聚在一起就成事儿了。结果烟不散开,妹妹就主动凑过去。哥哥不好意思直接看她,拿把草扇挡着脸才把婚事给办了。这种传说在苗族、怒族、壮族那边也有流传呢。这个故事把“不知道爹是谁”的同辈群婚给美化了一下,变成了原始人对亲密血缘关系的怀念。 别看血缘婚看着落后,它其实在人类进化和种群扩张上起到了关键作用。基因方面:兄弟姐妹通婚会形成高频近亲繁殖,有助于隐性基因快速固定下来,能让我们的脑容量和体格快速变大;社会方面:同一个爹或者同一个妈的兄弟姐妹一起养孩子,既省了养老的钱又加强了部落内部的认同感。这样小规模的群体才能在猛兽和饥荒里活下来。 就是靠着这种“乱了套但亲眷间又不禁止”的婚姻模式,人类才从猿变成了人,从部落走向了文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