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遗嘱模板”能否生效?专家提示关键在真实意思与法定形式

当前,数字技术在民事领域的应用边界引发新的法律探讨。其中,遗嘱订立此涉及重大人身财产关系的行为能否借助技术工具完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问题显现 多地公证机构反映,近期出现多起采用智能文本工具生成的遗嘱被法院判定无效的案例。某基层法院2023年审理的继承纠纷中,涉及技术生成遗嘱的案件败诉率高达92%,主要争议集中于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难以验证、形式要件缺失等关键问题。 法律溯源 《民法典》第1143条明确规定,遗嘱效力取决于三项核心要素: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形式符合法定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指出,技术生成的文本存在三重风险:一是无法体现订立时的精神状态——二是存在数据篡改可能——三是难以满足"亲笔签名""见证人在场"等刚性要求。以录音录像遗嘱为例,法律要求必须呈现遗嘱人完整连贯的原始影像,任何技术合成都会导致无效。 实践困境 基层法律工作者反映,部分民众误将技术工具生成的财产分配方案视为有效遗嘱。某遗嘱库统计显示,2022年以来接收的"电子遗嘱"中,68%存在将共同财产误列为个人财产、遗漏法定继承人等实质性错误。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文本往往缺少法定的签署和见证环节,在诉讼中难以被采信。 合规路径 司法部发布的《遗嘱订立指引》强调,技术工具仅可作为辅助起草手段。合规操作需分三步走:首先利用工具形成初稿,其次由专业人员核查内容合法性,最终必须转化为法定形式——自书遗嘱需全文手写并签署,代书遗嘱要求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现场见证。北京市公证协会特别提示,打印件必须每页签署,录像遗嘱须同步记录订立全过程。 制度前瞻 中国政法大学继承法研究中心认为,未来或可探索区块链等技术在遗嘱保管环节的应用,但核心订立程序仍需坚持"人工主导"原则。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调研数字遗嘱的司法认定标准,预计2025年前出台配套司法解释。

遗嘱不是一篇“写得漂亮”的文字作品,而是一份需要法律确认、经得起事实审查的意思表示文件。技术可以帮助人们更清晰地表达意愿,但不能替代本人作出决定所应承担的责任与程序。把效率工具用在前端——把法定形式落实在终端——才能让“提前安排”真正转化为家庭秩序的稳定与权益保护的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