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重拳整治地下水超采成效显著 黄河流域严重超采区实现历史性清零

地下水是甘肃重要的战略性水源,农业灌溉、城乡供水与生态维系中发挥着“压舱石”作用。但在长期干旱少雨、区域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背景下,部分地区曾不同程度依赖地下水弥补供需缺口——超采问题逐步累积——主要表现为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局地生态承载压力加大、农业用水成本上升等。如何在保障用水安全的同时守住地下水底线,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问题层面,地下水超采往往隐蔽且具有长期效应,短期内似乎缓解灌溉与生产用水压力,长期却可能引发水位下降、湿地萎缩、河湖补给能力减弱等风险。尤其在河西地区和部分内陆河流域,若缺乏有效约束,超采容易形成“越缺水越打井、越打井越缺水”的循环,且治理成本会随时间明显抬升。原因层面,一是自然条件制约明显。甘肃降水总体偏少、蒸发量大,农业生产对灌溉依赖度高,遇到来水偏枯年份更容易挤压地表水供给。二是用水结构矛盾集中,部分区域农业用水占比高,且存在灌溉方式偏粗放、种植结构与水资源条件不匹配等问题。三是过去一段时间内存在“重开发、轻约束”的惯性,地下水取用管理、监测预警和跨区域协同相对薄弱,导致部分超采区治理推进不均衡。影响层面,地下水超采不仅关乎水资源本身,也牵动产业布局、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一上,地下水位下降会推高取水能耗和生产成本,压缩农业及对应的产业效益;另一方面,生态系统对地下水补给具有依赖性,超采可能对河湖连通、植被恢复和荒漠化防治产生连锁影响。对黄河流域而言,地下水治理还与流域生态保护、节水型社会建设紧密联动,具有跨区域外溢效应。对策层面,甘肃近年来强调“精准施策、系统治理”,从制度、资金、工程与管理四个维度发力,推动治理由“单点整治”向“闭环管控”转变。制度上,围绕“四水四定”导向,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明确取水总量与水位“双控”要求,并将超采区水位降幅纳入市(州)重点工作评价的扣分项,强化结果约束。资金上,建立治理成效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对水位下降严重地区扣减专项资金并统筹用于超采治理,以资金杠杆推动责任落实。管理上,建立地下水监测协同与数据共享机制,按季度通报水位变化并统一发布监测数据,以公开透明的数据体系增强约束,使治理进展可量化、可追踪、可评估。工程与项目上,近三年全省实施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地下水治理项目37个,累计压减地下水开采量5600万立方米;2025年继续实施10个治理项目,延续项目带动、以点带面的治理路径。在具体实践中,各地探索形成与区域水情相匹配的“组合拳”。张掖、武威等地建设“港湾式泵池”等设施600余座,通过地表水置换地下水,提升调蓄与输配能力,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针对石羊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甘肃印发专项治理方案,2025年计划实施轮作休耕35.26万亩、推广高效节水农业357.16万亩、关闭机井379眼,从源头压减需求、从过程提升效率、从末端强化约束,合力遏制地下水位下降趋势。河西地区推进“水地”共管,强调水资源与耕地规模、种植结构协同匹配,其中酒泉市整治不合理灌溉耕地近11万亩,带动区域地下水位止跌回升,显示治理成效逐步显现。前景判断上,地下水超采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关键在于把“控总量、提效率、调结构、强监管”贯通起来,推动治理从阶段性“止跌”向稳定性“回升”再到常态化“保持”转变。随着监测网络持续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更加成熟,以及节水农业、灌区现代化改造和用水结构调整不断推进,甘肃地下水治理有望在巩固黄河流域严重超采区清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缩小超采区范围,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同时,也需关注个别地区在来水波动、产业调整与农户用水行为变化中的适应成本,通过更精细的政策支持和更严格的用水约束,防止出现反弹。

甘肃省地下水超采治理的实践表明,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非非此即彼,通过制度创新、资金保障、技术进步和区域协同的协同发力,可以在保护水资源的同时支撑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当前,甘肃已探索出一条符合自身水情与发展阶段的地下水保护路径。下一步持续深化治理,不仅关系到甘肃的长远发展,也可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水资源管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