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开学之际,广东清远各地司法力量纷纷走进校园,以"开学第一课"为载体,将法治教育送到学生身边。此举措既是对青少年权益保护的主动作为,也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的重要实践。 一、多地联动,法治宣教覆盖全市各级学校 清城区率先行动,组织法治副校长深入辖区学校,引导师生提升安全意识与法治观念。清远侨中洲心中学将法治课堂搬进学校广播站,法治副校长借助广播平台,结合真实案例,系统讲解校园安全、交通安全及网络安全等的法律知识,让法治声音传遍校园每个角落。 清新区组织多名法治副校长走进辖区各中小学,全面启动新学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学生送上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的法治课程。连州市司法局东陂、星子等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进入校园,重点围绕交通安全主题开展普法讲座,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涉及的条款,通过剖析"鬼火少年"等近期真实案例,向学生详细阐明无证驾驶、非法改装、追逐竞驶等行为的法律后果,明确指出未成年人身份并不构成违法免责的依据,鼓励学生自觉抵制危险行为,争做法治文明的践行者。 3月2日,佛冈县法治副校长分别走进县第二小学和城南小学,围绕校园安全、预防欺凌、反诈骗及交通安全等内容,为学生上好春季学期安全教育第一课。连南县司法局香坪司法所联合镇派出所、驻镇帮扶工作队及平安法治办,走进香坪镇中心学校,开展"民法典进校园"专题讲座,将民法典中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转化为生动易懂的教学内容,受到师生广泛好评。阳山县司法局则统筹协调司法所、派出所、平安办、妇联等多部门力量,邀请村级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深入辖区中小学,通过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系统宣传防范学生欺凌、预防性侵害、家庭教育责任及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二、问题导向,精准回应青少年法治教育现实需求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校园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网络诈骗、校园欺凌、交通违规等问题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构成现实威胁。部分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对自身行为的法律边界认知模糊,甚至存"未成年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的错误认知。这一现状表明,仅靠家庭教育和课堂德育难以满足青少年法治素养培育的全面需求,亟须社会力量的系统介入与专业支撑。 法治副校长制度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发挥重要作用的制度安排。通过将具有专业法律背景的司法工作人员引入校园教育体系,能够有效弥补学校法治教育的专业短板,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贴近学生生活的具体案例,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机制创新,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清远此次"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的显著特点,在于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司法局、派出所、妇联、帮扶工作队等部门打破条块分割,形成合力,既提升了法治宣教的覆盖面,也增强了内容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同时,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广播讲座、专题讲座、资料发放等多种方式并举,提升了学生的参与度和接受度。 从长远来看,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走向常态化、制度化,需要在以下几个上持续发力:一是健全法治副校长选聘与考核机制,确保进校人员具备扎实的法律素养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二是建立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将普法内容纳入学校年度教育计划,避免活动碎片化;三是加强家校联动,将法治教育延伸至家庭场景,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
"开学第一课"不仅讲授安全知识,更明确了行为边界。要让法治教育常态化,既需要课堂上的讲解,也需要制度的保障。只有让学生知法守法,才能营造更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