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城乡养老保障水平差距仍较突出。代表调研显示,一些地区农村老年人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仍在每月100多元,难以覆盖基本生活开支。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3162元,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相对较低,月人均约214元,城乡养老待遇差距较为明显。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农村高龄群体的保障短板更易集中显现,成为影响民生获得感的重要因素。 原因——历史制度差异与保障结构不均叠加。我国养老保障体系长期形成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行格局。前者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筹资规模较大;后者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基础养老金水平受地方财力、转移支付力度及参保缴费档次影响较大,地区间差异也相对明显。同时,部分农村居民缴费能力有限、缴费年限较短,使得待遇提升空间受到制约。雷茂端在建议中强调,农民群体在特定历史时期以粮食交售、集体劳动等方式支持国家建设,应从制度层面更充分体现对其历史贡献与现实保障需求的统筹考量。 影响——提升高龄基础养老金有望产生多重效应。一是直接改善高龄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降低因病因困返贫风险,增强兜底保障的稳定性。二是有助于缩小城乡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与代际认同。三是对扩大农村消费、带动县域服务业发展具有一定拉动作用,进而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目标形成政策合力。此外,政策调整也需同步考虑资金来源、地区分担机制与长期可持续,避免出现“待遇上去了、制度不稳”的风险。 对策——在可承受范围内推进精准加力与制度优化。雷茂端提出的测算显示,若将70岁以上农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月500元,按人均每月增加约350元、全年增加4200元估算,涉及约5400万人,年新增支出约2300亿元,约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3%。业内认为,在强化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的前提下,可探索分步实施、分类推进:一是优先对高龄群体加大倾斜力度,提升政策精准性;二是更完善中央与地方责任分担,增加对财力薄弱地区转移支付,缩小地区差距;三是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激励机制更好衔接,鼓励有条件群体提高缴费档次,同时强化对困难群体的代缴与补助;四是与医疗救助、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协同,形成“现金保障+服务供给”的组合支持。 前景——在应对老龄化中提升制度包容性与可持续性。当前我国正加快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围绕高龄农村群体提高基础养老金的讨论,实质上是对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与公平导向的再平衡。未来政策若要落地,需在财政承受能力、人口结构变化和制度统一性之间取得更优解,通过完善预算安排、加强精算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升、预期更稳定、地区更均衡。
提升农民养老保障水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在共享发展成果的今天,如何回馈农民的历史贡献,不仅关乎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时代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