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平谷法院的一次通报里,王晓蓉副院长提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身份被偷去开公司的情况在近5年里稳中有升,发现和认定都挺难,而且往往是代办人员在搞鬼。 2004年的时候,苏某被人冒名成了某公司股东,结果一直到2021年才知道这事,可这时候已经晚了,法院因为超过了5年的最长起诉期限,直接把他的起诉给驳回了。 郑淑君庭长在点评苏某这个案子时强调,大家一定要把身份证件保管好,一旦丢了赶紧挂失补办。她还建议大家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查查自己名下有没有异样。 像王某这种情况也不少见,他是把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周某变更成自己的人。平谷区市监局当天就批准了变更决定,但后来法院判决说这变更用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周某随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变更登记,平谷法院最后判决撤销了这次登记。 郑淑君解释说,这种情况下大家可以先通过民事诉讼把基础民事行为确认一下效力,之后再根据判决结果去行政机关申请撤销或者直接打官司要求撤销,这样成功率会高很多。 陈丹丹记者在报道中提到了另外一个案件的情况:周某后来又通过民事诉讼确认了公司那份股东会决议是无效的,接着他就依据这个结果去平谷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变更登记。法院审理后认为那份股东会决议已经被民事判决否定了,所以这个变更登记没有事实基础,就依法给撤销了。 王晓蓉表示法院会继续加强和政府部门的合作联动,推动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的机制。同时他们也会加强司法建议来促进登记审查制度的完善和监管水平的提升。 郑淑君还给出了具体的防范建议:一方面要严格审查代办中介的资质并打击黑中介;另一方面相关市场主体也得有个基本的分辨意识和能力去看那些明显的假签名和假证件。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还建议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加上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来严格落实线上核验工作,确保信息比对精准无误。 这样一来就能形成打击冒名登记的合力了。平谷法院这次通报的目的就是为了营造更加诚信透明安全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