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把镜头对准学生的事儿给说了个明白。你看,有些老师或者教育机构的人,在短视频

最近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这八部门联合发了个《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把学校里那些镜头对准学生的事儿给说了个明白。你看,有些老师或者教育机构的人,在短视频平台上记录课堂教学和校园生活,还搞得自己成了流量网红。这事儿到底行不行呢?从法律的角度看,很多自媒体博主拍的学生活动短视频其实是不符合规定的。不满14岁的孩子个人信息算是敏感数据,处理标准可比普通信息高多了。校园生活短视频要想放出来,得把所有学生监护人的单独同意拿到才行。不光是这个,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强调处理这类信息得尽量少用。你要是为了给自己账号涨粉而拍学生,这就很难通过法律审查了。要是学生都成年了,那也得本人点头才行。根据民法典规定,“没经肖像权人同意,不能随便拿别人的照片出来用。”另外,个人信息保护法说,人脸识别信息也属于敏感个人信息,“要是在视频里能清晰看到学生的脸,这就等于把人家的身份给暴露了。”如果在拍摄前没有清楚地告知视频的目的和保护措施,“就是把同意书签了也没用。”有一些老师问学生同不同意拍摄时,可能会有一些学生不敢说“不”。“特别是对未成年学生来说,“隐私权”和“肖像权”被发布到网上意味着什么他们可能根本不知道。”“周围的同学如果都同意了,“持反对意见的学生往往也会保持沉默。”“这种沉默其实是话语权不对等的结果。”“这种行为确实挺让人担心的。”校园生活短视频发到网上后,“学生的个人信息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截取利用,“甚至还会影响到他们以后的升学和求职。”“更别说未成年人的心智还不成熟,“这样做很容易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要是课堂变成了直播间,“教育工作者的注意力就容易跑偏,“不再是想着怎么教好学生,“而是去琢磨怎么拍出爆款视频。”“到时候师生关系就变成了网络流量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这样做显然违背了教育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基于此,“哪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拍摄行为,“带来的弊端也不容小觑。”教育的本质是育人育心,“不是造星;课堂的功能是传道授业解惑,“不是娱乐。“我们得赶紧想办法把镜头赶出课堂,“让教育回归本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