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个关于AI绘画的话题,给大伙讲个故事。最近有个人,他在网上发布了一组用AI大模型生成的精美图片。他输入了艺术风格、主体元素和材质细节这些提示词,把这些关键词组合起来,就创造出了独特的画风。没过多久,他发现网上还有别人也在使用同样的提示词生成画作,还给画取了名字叫朱某、盛某。他把朱某和盛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他认为这些提示词是自己智力创作的成果,蕴含了创作意图和审美选择,应该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作品。但朱某和盛某不这么看,他们觉得提示词不属于作品,撰写提示词的行为也不是创作行为。他们觉得提示词只是词汇的拼凑,属于思想范畴。那么问题来了:AI提示词到底算不算作品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给这个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原告对提示词不享有著作权,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提示词仅仅体现抽象的创作想法和指令集合,更多属于抽象的创作构思和思想范畴。这些内容只是对画面元素、艺术风格、呈现形式等的罗列与描述。从形式上看,涉案提示词只是各类元素的简单堆砌。从独创性角度分析,涉案提示词所选用的艺术风格和材质细节等都属于该领域常规表达,并没有体现作者独特的审美视角或艺术判断。如果把这种简单关键词组合认定为作品,可能限制语言自由使用和阻碍AI创新生态。所以法院认为原告没有权利主张著作权侵权。大家觉得这次判决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