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市原副市长李汉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新网在4月28日报道,广东省纪委监委决定把江门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汉东开除党籍和公职。因为他触犯了法律,给他的纪律处分决定是给广东省委报经批准之后才实施的。 李汉东背弃了自己的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他还因为贪欲膨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这些事情上给别人方便。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 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启动了对李汉东的立案审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李汉东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赠送礼金。他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仅没有收敛收手,还变本加厉地搞权钱交易。 这次给他的处理决定不仅要把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还要把他非法所得一起移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决定给李汉东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广东省监委也要给他开除公职处分。 除了这些处理措施之外,还要收缴李汉东的违纪违法所得。这一系列严厉措施是为了维护法律和纪律的尊严,严肃处理他的问题。这次事件影响恶劣,性质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