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监管领域如何平衡执法刚性与服务柔性,始终是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
庄河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10月处置的一起典型案例,为此提供了创新解决方案。
执法人员在对大连某铸造公司突击检查时发现,其打磨车间存在不足2公斤的违规喷漆作业,虽属轻微违法,但暴露出企业管理漏洞。
问题背后,反映出部分中小企业环保意识薄弱与制度执行松懈的双重困境。
涉事企业员工为图便利规避规范流程,本质上是对污染防治设施投入产出的认知偏差。
而传统"一刀切"的处罚方式,往往导致企业陷入"处罚-整改-再违规"的恶性循环。
庄河分局此次突破性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全程参与案件审议。
在专题讨论中,监督员与执法主体围绕违法情节、整改成效、法律适用等核心要素展开专业论证。
这种"开门执法"的创新实践,既确保了《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原则的落实,又通过社会监督倒逼执法规范化,有效防范权力滥用。
从实施效果看,涉事企业不仅在24小时内完成车间密闭改造和作业流程调整,更通过参与审议过程深化了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监督员制度同时发挥了"政策传声筒"作用,将"容错纠错"的执法理念精准传导至企业端。
数据显示,庄河市近三年环境信访投诉量下降37%,而企业自行整改率提升至89%,印证了柔性监管的积极成效。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监管+服务"模式具有多重制度价值:其一,通过程序公开增强执法公信力;其二,借助社会力量完善裁量基准;其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已计划将这一做法纳入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未来或将在全省推广"监督员参与重大执法决定"的标准化流程。
生态环保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相互促进的统一体。
庄河生态环境分局的这一创新实践表明,通过引入社会监督、坚持柔性执法、强化透明公开,完全可以实现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与服务企业发展的有机结合。
这种"执法有温度、监管有力度"的新模式,既体现了新发展理念的要求,也为其他地区优化生态环保执法方式提供了有益借鉴。
随着这一做法的推广和完善,必将进一步激发企业的环保自觉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