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日是第30个“世界湿地日”,主题为“湿地与传统知识:致敬文化遗产”;湘潭县人民法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县林业部门联合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紧扣此主题。活动选址锦石乡唐家湖湿地,表明了把法治宣传与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相结合的思路。湘潭县湿地资源条件较好,保护率位居全市前列,在水质净化、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乡村振兴等作用明显。作为全县生态治理的代表之一,锦石乡自2018年纳入“一江两水”治理以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近五年实现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零发生,生态环境、生物资源和乡村旅游等同步向好。这些成效,既得益于地方治理的持续推进,也离不开司法机关的有力支持。唐家湖湿地的变化尤具代表性。通过退耕还湿、水生植物种植、鱼苗投放等修复措施,这片曾经的“劣质地”实现蝶变,水质提升至三类及以上,成为县域湿地生态修复的示范点,吸引不少游客前来参观。这一转变不仅体现了修复成效,也为产业发展打下基础。依托湿地资源优势,全县培育出泉水瘦身鱼、非遗“石灰泥鳅”等特色产业,推动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探索出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相融的新路径。生态产业要走得稳,必须守住法律底线。本次普法宣传的重点之一,就是为产业发展划清法律边界。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与林业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规定,解读湿地分级管理、非法捕捞禁令、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以及非遗权益保护等内容。通过通俗讲解法条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群众更直观了解破坏湿地的法律后果和举报渠道。结合县域湿地生态养殖与产业融合实际,活动还设置“生态+文化”互动环节,回应生态种植合规、文旅活动中的生态保护等群众关注问题。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和环保纪念品400余份,以“面对面宣讲+点对点答疑”提升普法实效,推动法治观念更好落地。湘潭县湿地保护取得的成效,说明司法与行政协同的重要性。法院通过普法引导产业发展方向,行政部门通过执法管理守住生态底线,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湿地保护提供更稳定的制度支撑。展望未来,湘潭县法院表示将立足审判职能,继续深化“司法+行政”协同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进乡村、进景区、进企业等活动。同时探索“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文化保护”工作模式,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护航县域湿地生态持续向好,助力特色产业与文化协同发展。
保护湿地不是选择题,而是关乎长远发展的必答题。把法律送到湿地边,把规则讲到群众心里,既是巩固生态修复成果,也是守护绿色产业未来。司法保障与行政治理同向发力,公众参与与社会共治形成合力,才能让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乡土产业的经济价值与千年文脉的文化价值在法治轨道上持续释放、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