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晨报的通讯员沈法轩和爱南京记者姚均祥报道,3月8日这天,省法院跟省妇联一起公布了2025年关于家事纠纷的典型案例。这事儿主要是想发挥司法裁判的榜样作用,让人知道什么样的家庭文明才是好的。 故事发生在孙某和钱某身上,他们俩本来是夫妻。2018年4月,钱某在A网络平台上看上了女主播于某。到了2018年8月,他跟于某加了微信,后来见面了,发展出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他俩交往的时候,钱某用夫妻共同的钱给于某大额打赏。按照平台分钱的规矩,于某能拿到40%,A网络平台公司能拿到60%。孙某发现这事儿之后把于某、A网络平台公司告上法庭了。她想要确认这笔打赏是无效的,让于某和A网络平台公司把钱全退回来,而且这些钱应该归她自己。 法院审理之后觉得,钱某为了跟于某维持这段不正当关系,用夫妻共同财产去大额打赏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共道德和秩序,这钱花得就不合理。于某得到的钱自然也应该全退回去。至于A网络平台公司嘛,他们也有责任。他们没有管好主播的行为——比如穿得暴露、动作挑逗什么的。监管部门要求他们提醒消费者注意打赏限额的时候他们也没怎么理会。所以法院判A网络平台公司把打赏收益的30%还给孙某。 最后说到钱某擅自大额打赏的行为是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六条规定,退回来的钱全都归孙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