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近日,沈阳市浑南公安分局破获的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揭露了某些不法分子打着"消费维权"幌子进行违法犯罪的新动向,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商户权益具有警示意义。 事件缘起于一次看似普通的消费纠纷。今年1月13日,浑南区一家连锁超市内,消费者唐某携带一桶"未开封"的葵花籽油前来投诉,声称油桶内发现头发,要求按十倍赔偿。超市负责人周先生经查证确实发现异物,按照承诺向唐某赔偿1090元。然而,这笔赔偿款的背后隐藏着精心策划的犯罪活动。 问题的真相在随后的调查中逐步浮出水面。周先生在整理系统投诉记录时发现异常,唐某近期在多家同品牌连锁超市均有类似索赔记录,手法完全相同:先行购买食用油,离店后返回,再以发现异物为由要求赔偿。这种高度重复的作案模式引起了周先生的警觉,他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浑南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通过深入走访和信息比对,警方发现另一名男子王某与此案存在关联。经查,王某曾在2021年3月因在该连锁超市购买的罐头中投放异物并索要赔偿,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该前科为破案提供了重要线索。 1月26日,警方将王某、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经审查,两人供述了完整的犯罪事实。王某自称是"专业打假"人员,与唐某系麻将牌友关系。王某向唐某传授作案方法,指定超市购买目标,随后由王某在商品中放入头发等异物,制造"未开封即存在瑕疵"的虚假现象。唐某随后持购物凭证和被动过手脚的商品返回超市,以投诉曝光相威胁,向商户索要赔偿。两人得手后平分赃款。 从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王某、唐某在该连锁超市共作案5次,累计敲诈赔偿款3840元。这若干犯罪行为已远超普通消费维权的范畴。浑南公安分局法制部门指出,两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敲诈勒索特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故意制造商品瑕疵、以投诉曝光相威胁等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这不是维权,而是违法犯罪。 目前,王某、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更侦办中。警方同时提醒广大商户,在遭遇类似"恶意索赔、碰瓷式打假"行为时,要保持警惕,及时保存购物凭证、监控录像等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不法分子来说,任何妄图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此案的成功侦破展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效,也警示市场主体要在维护权益与防范恶意索赔间把握平衡。当"打假"变成"假打",不仅扭曲维权机制本质,更会破坏市场秩序;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构建更具韧性的商企共生生态,将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