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新规落地以后买房能不能交那个叫物业维修资金的钱?答案肯定的

随着4月1日这个新规落地,合肥市民以后买房,公积金这笔钱能不能用来交那个叫物业维修资金的钱?答案是肯定的。合肥市新发布的那个规定,把业主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给开放出来了,这可是一项不小的创新。以前想动用这笔钱,还得有麻烦事儿。这次新规给放宽了限制。 不管你是买的商品房还是集资建房,以后交这笔钱的标准都是统一的。只要是高层或者配电梯的多层住宅,每平方米得交110元;没电梯的多层住宅呢,每平方米就按80元算。对于已经卖出去的房子,开发商在网签备案的时候就先垫上这笔钱,等到交房的时候再还给业主。 那些还没卖掉或者是开发商自己用的房子,开发商就得在竣工验收备案前把首期维修资金给交上去。 这次不光在交存上有新规定,用起来也更方便了。以前那种限定外墙脱落面积得达到30%以上或者电梯维修费得超过原价20%才能用的条款被删掉了。 对于一些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也做了优化。以前只要屋顶漏水就能申请紧急维修,现在扩大到了外墙脱落、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损坏等八种情况。街道或者乡镇那边还要先核实确认一下情况。 关于使用额度方面呢?如果预算超过5万元的工程,以前都得走公开招标这一步;现在可以根据情况让业主委员会来定采购方式,鼓励还是走公开招标这条路。 当然啦,这钱管起来也得严一点。预算3万元以上的工程,最好请专业机构来算一算造价;完工结算的时候也得请第三方来审价。电梯和消防这种东西,还得要有专门机构或者主管部门的检验报告才行。 接下来市管理中心打算从多方面入手做好这项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让大家都知道这个变化;同时还要跟地方政府、街道社区一起努力推动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变得更规范透明。 另外在这个新规里头还提到了杭州等地的一些做法作为参考。安徽省内其他地市也有类似的规定作为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