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在2026年启动了珠江禁渔执法专项行动。2026年3月1日零时,禁渔期正式开始,一直持续到6月30日24时,总共四个月。东莞市内所有的内陆渔船和涉渔乡镇船舶都已经靠岸停泊。禁渔首日,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还有相关镇街农林水务局的代表一起开了动员会,还进行了联合巡航执法。大家检查了渔船和停泊点的情况,重点排查放风隐患和消防设施配备。执法人员还对整个水域进行了巡查,打击电毒炸、禁用渔具和“三无”船舶非法捕捞行为。他们沿着东江巡航,检查码头、支流入口和隐蔽水域,现场没有发现非法捕捞迹象。渔船整齐停靠在指定码头,渔网也都统一封存了。渔民邓先生说,在禁渔期开始前几天,执法人员就已经给他们发通知了,帮助他们封存渔具和检查船体安全。他说大家都明白禁渔期制度是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这次联合行动出动了6艘执法船和24人次执法人员。他们巡查了3个停泊点和30艘渔船还有20艘其他船只。全市禁渔秩序平稳有序。接下来东莞还会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涉嫌犯罪的话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也号召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举报线索,形成全链条监管格局守护东江碧水。2026年3月1日0时到6月30日24时是这次禁渔的时间范围;禁渔水域包括流经东莞的东江及其支流;除娱乐性垂钓外所有捕捞作业都禁止;捕捞渔船要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入库”。如果需要在禁渔期间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或养殖生产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电毒炸破坏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或者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要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罚款五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检验下水作业的船舶要被没收。 此次行动中24人组成的队伍共检查了3个停泊点30艘渔船以及20艘其他船只都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东莞要求在规定的禁渔区和时间内所有内陆捕捞渔船必须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入库。如果需要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或养殖生产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经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才能开展。 违法处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等。 这次联合行动还包括沿东江巡航检查码头、支流入口以及隐蔽水域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迹象并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举报线索形成全链条监管格局共同守护东江碧水与万千生灵的和谐家园。 2026年3月1日0时开始至6月30日24时结束为这次珠江流域禁渔执法专项行动的具体时间范围;东江及其支流是这次东莞辖区内的主要保护区域;除娱乐性垂钓外所有捕捞作业都被禁止;全市所有内陆捕捞渔船必须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入库”。如果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进行相关活动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实施;而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不同法律条款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