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取消存取款说明资金来源和用途

王楚涵报道,最近广州这边有个新闻,关于存款和取款的规定有变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了个文件,给社会征求意见。这个征求意见稿从8月4日开始征集意见,一直持续到9月3日。 这次政策的调整主要是为了落实反洗钱法,还有应对国际评估。大家要注意一点,过去2022年1月发布的规定中,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时,需要了解并登记资金来源和用途。但这次《管理办法》把这个硬性要求取消了。 不过,如果你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办理一次性服务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者1万美元外币的时候,还是需要做客户尽职调查的。而且要把客户的身份信息给登记下来,还要留存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比如说,如果你去银行买实物贵金属,或者换汇兑换现钞,交易金额达到了5万元以上或者1万美元以上的话,银行就会给你做调查。但这并不意味着单笔存取款超过5万元时不需要说明来源和用途了。 这个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资金流动和防范洗钱风险。咱们老百姓也别慌张,《管理办法》里面提到了几种情况才需要登记资金来源和用途。比如说办理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等服务时超过了规定金额才需要登记。 所以大家放心吧,《管理办法》并不是完全取消了关于存取款说明资金来源和用途的要求,只是调整了部分内容。大家只要按照规定办理业务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