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职业闭店人”入刑:预付式消费陷阱频发,治理需补齐制度与监管短板

近年来,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频频遭遇商家突然关门的情况,而这些看似突发的倒闭事件背后,往往隐藏着一条完整的诈骗产业链。

所谓"职业闭店人",是指以接盘濒临倒闭商家为名义,实际从事合同诈骗的违法分子。

他们通过精心设计的骗局,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也让维权过程变得异常艰难。

宝山区消费者沈阿姨的遭遇具有典型代表性。

她在家附近健身房花费两千元购买了一年期会员卡,临近到期时,健身房换了新老板。

新老板随即向沈阿姨推荐低价续卡活动,以优惠价格吸引她再次投入两千元续约两年。

然而,仅仅两个多月后,健身房直接关门,老板也随之消失。

类似的遭遇在闵行、普陀、嘉定等区的多家健身房门店重复上演,看似独立的倒闭事件背后,竟有同一个人的踪迹——陶某。

陶某的诈骗手法具有明显的组织性和计划性。

从二〇二三年十月至二〇二四年九月间,陶某虚构自己拥有雄厚资方背景,向前经营者许诺长期经营并承诺偿还拖欠的房租、员工工资等债务,以零元价格接手了多家健身房。

然而,陶某本身并无充足资金和经营团队,根本无法履行承诺。

为了规避法律责任,他采取了更为隐蔽的手段: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担任健身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自己躲在幕后操纵。

接手健身房后,陶某一边拖欠物业房租及水电费用,一边向销售人员许诺高额提成,向新老会员推销"三年卡三千五百元""五年卡五千五百元"等远低于市场价的长期会员卡及私教课程。

通过这种方式,他大肆收取会员费用。

经查,陶某共骗取三百余名消费者会员费用共计七十五万余元,这些资金最终都流入了他个人的腰包。

虹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王丹指出,陶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合同预付款的目的,客观上既没有经营健身机构的能力,也没有做任何实质经营行为。

他在接盘健身房后,以优惠价格骗取的合同预付款最终都被挪作私用,闭店后更是一逃了之、拒不履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陶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这一判决的意义在于为打击"职业闭店人"确立了明确的刑事责任标准。

然而,问题的根源远不止于此。

当前,商家卷款跑路的情况屡见不鲜,许多消费者都在预付式消费中踩过坑。

由于"职业闭店人"会雇佣没有偿还能力的"枪手"担任法定代表人,消费者即使打赢官司也难以获得实际补偿。

更为严峻的是,"职业闭店人"的介入使消费者对门店潜在的关停风险全然无知,导致他们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救济时期。

预付式消费的监管体系亟待完善。

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预付式消费商家的资质审查和动态监管,建立更加透明的资金监管机制,防止不法分子通过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手段规避监管。

同时,应建立消费者预警机制,及时提示消费者关注商家经营状况,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过度预付。

首例"职业闭店人"刑案的宣判,标志着我国在新型消费欺诈治理领域取得重要突破。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平衡商业创新与消费者保护,构建更完善的预付式消费监管体系,仍需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协同发力。

此案不仅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法律标尺,更警示市场主体:任何企图钻法律空子、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