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世界遗产保护进入“质量提升期”,自然遗产地面临多重挑战。
一方面,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与连通性,很多关键栖息地、地貌单元跨越行政区划,单一地区、单一部门的管理难以覆盖生态过程的完整链条;另一方面,全球气候变化、外来物种、旅游与基础设施等压力叠加,若仍停留在“点状保护、工程化治理”,容易出现修复成本高、生态功能恢复慢、原真性受损等问题。
如何在保护与发展之间把握尺度、在更大空间尺度上实现系统治理,成为各国共同面对的课题。
原因:我国自然遗产资源禀赋独特,客观上要求以系统思维推进保护。
一是“类型全、价值高”,多项遗产在生态系统独特性、地理分布与类型代表性上具有开创意义。
比如,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体现了全球重要迁徙通道的关键节点特征;青海可可西里展现“地球第三极”极端环境下的生物多样性价值;澄江化石地以古生物化石记录揭示生命演化的重要阶段。
二是“跨度大、片区多”,以中国丹霞、中国南方喀斯特、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等跨省系列遗产为代表,多个片区覆盖多个省级行政区,生态系统的连续分布决定了保护治理必须跨域协同。
三是“自然与人文相互交融”,一些遗产同时具有显著自然与文化价值,遗产地周边不少社区长期依赖当地资源生计,保护策略既要守住生态底线,也要处理好社区参与、传统利用与保护管理的关系,形成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
影响:系统化保护实践不仅提升了我国遗产地保护质量,也为全球遗产治理提供了可观察、可借鉴的经验。
从遗产体系层面看,我国自然遗产在多样性与平衡性上对全球世界遗产名录形成重要补充,拓展了遗产类型的代表性边界。
从治理方式层面看,我国推动自然遗产保护从“单一要素”向“系统治理”转变,从“工程措施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在更大范围内维护生态过程的连续性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相关实践在国际社会得到积极评价,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连续发布的《世界遗产展望》中,我国自然遗产保护状况被评为“好”和“较好”的比例持续上升,并明显高于全球和亚洲平均水平,反映出治理能力与保护成效的同步提升。
对策:围绕“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协同共治”,我国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自然遗产保护体系。
其一,强化系统保护理念,统筹核心区、缓冲区与周边生态空间,兼顾物种栖息地、生态廊道、关键生态过程与景观格局,推动从局部修补走向整体提升。
其二,推广近自然修复路径,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减少对遗产原真性与完整性的扰动。
据介绍,当前多数遗产地已采用近自然修复手段,通过恢复植被、重建生境、提升连通性来巩固生态稳定性。
其三,推进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针对跨省系列遗产,完善联动治理、统一标准、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等安排,把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管理制度。
其四,注重典型示范带动,以可评估、可复制的项目增强政策执行力。
例如,四川大熊猫栖息地在遗产地及缓冲区域建设生态廊道并实施修复,缓解栖息地破碎化、促进种群间基因交流;江苏盐城黄海湿地生态修复与云南三江并流相关修复项目入选国际案例,显示出基于科学评估与长期监测的治理路径更具外溢价值。
前景:面向未来,自然遗产保护将更加突出“以生态系统为单元”的治理方向,并与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同向发力。
一方面,随着跨区域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跨省系列遗产的整体保护有望从项目联动走向制度化运行,推动形成更稳定、更高效的治理共同体;另一方面,监测评估、风险预警与适应性管理将成为提升保护质量的关键抓手,在气候变化背景下更需要以科学数据支撑动态调整。
可以预期,围绕系统治理与近自然修复的综合实践,将继续为全球世界遗产保护提供可参照的经验,推动遗产保护从“守住”向“更好守护”迈进。
我国自然遗产保护的实践不仅守护了珍贵的生态资源,更向世界展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智慧。
在全球生态治理的进程中,中国方案正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人类可持续发展贡献东方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