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规控制国内资产发行代币

北京商报的记者董晗萱报道,中国证监会在2月6日出台了相关规定。这项新规专门针对国内的资产到国外去发行代币这种业务,规定在开始操作之前,掌控这些资产的人得给证监会备案。监管方强调,用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本这些工具在境外发代币,只要这个权益凭证的资金来源是国内的资产或相关权益产生的现金,就算是这种业务。 对于基础资产或者掌控这些资产的国内主体,如果有几种情况之一,是绝对不能开展这项业务的。比如法律规定这类融资禁止的;国务院相关部门说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的;过去三年有贪污贿赂这些刑事犯罪的;现在正在因为犯罪或重大违规被调查还没结果的;资产权属有纠纷或者法律不让转让的;还有不符合国内资产证券化负面清单要求的。 证监会对这个新业务盯得很紧,会严格按照法规来管。想办这个事,实际控制国内资产的主体(也就是备案主体)必须给中国证监会报备,要把备案报告、境外全套发行资料这些东西都交上去,详细说明自己的情况、资产情况和发币的方案。负责发币的公司还有它的股东、高管和相关的中介机构,都得保证提供的材料是真的、准确的、完整的,不能有假的、误导人的或者漏掉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