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弼时镇依法解聘9名长期旷工在编人员 严肃整治"在编不在岗"问题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背景下,湖南汨罗市弼时镇近日以"零容忍"态度处理在编不在岗问题。

经核查,易友等9名工作人员长期脱离工作岗位,其中最早出生于1977年的彭练旷工时间跨度达数月。

镇政府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可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启动法定解聘程序。

分析显示,此类现象成因复杂:一方面,基层事业单位长期存在"铁饭碗"思维,个别人员纪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编制管理存在"重进轻管"倾向,日常考勤制度执行不严。

此次集中清理行动,正值全国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期间,反映出基层治理正从"人情管理"向"制度管理"转型。

此次人事处理产生多重效应:在法律层面树立了聘用合同权威性,对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起到警示作用;在管理层面推动建立"能进能出"机制,为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条件。

弼时镇相关负责人表示,解聘程序严格履行了告知、复核、公示等环节,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值得关注的是,湖南省近年来已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将日常考勤与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直接挂钩。

专家指出,此次事件并非孤立个案,而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必然过程。

下一步,预计各地将加强信息化考勤系统建设,并探索"编制池"动态管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占编不履职"问题。

基层治理的关键在队伍,队伍建设的根本在制度执行。

对无故旷工人员依法依规处理,是维护公共岗位严肃性、保障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

更重要的是,以此为契机把管理链条补齐、把监督网络织密、把激励约束做实,才能让“编制”真正对应“责任”,让“岗位”真正承载“服务”,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在规范中提质、在治理中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