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湖里区交警给一些购买助眠类药物的网民发了短信。短信说,他们可能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记录,让他们30天内去办理驾驶证注销,否则公告作废。刘少华撰文分析了这件事。厦门市湖里区交警部门的人解释说,这个短信只是提醒,收到短信的人最好去交警部门核实一下。有的人支持这个做法,觉得这是在防范意外发生。也有人觉得太草率了,觉得买药就把驾照销了不太对。从公共安全角度看,交警部门用大数据筛查可能有风险的人是好事。法律规定,有些疾病的人不能开车。现实中,因为突发疾病出车祸的情况不少见。所以用大数据预警是一种积极探索。问题在于,购药记录是否能证明一个人确实有疾病呢?有网友说自己只因为短期失眠买了佐匹克隆片就收到了短信,并没有精神类疾病。还有人为了帮家里老人买心血管药物也被纳入了筛查范围。这些情况说明大数据筛查可能会误伤无辜者。 仅凭买药行为就怀疑一个人不能开车可能会浪费行政资源,也可能侵犯个人权益。而且,这种数据联动机制如果没有法律授权和规范就很危险。医疗数据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采集和使用。短信里写着逾期不办理驾驶证会被公告作废这个表述让人有点紧张。交警部门回应说只是提醒不是直接注销,但措辞还是有点吓人的。行政提醒应该以教育引导为主而不是制造恐慌。如果真的要限制驾驶资格就应该走程序给当事人申辩机会。 交管部门利用大数据是好事儿,但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方面要明确筛查标准区分购药行为和实际患病情况避免一刀切;另一方面建立便捷复核机制允许当事人澄清事实。更重要的是推动相关立法明确医疗数据用于公共管理的边界确保技术应用不过分。 安全驾驶关乎公共利益但公民隐私权和程序正义同样重要必须找到平衡才能让大数据真正成为守护公共安全的“慧眼”。作者刘少华在文章中表达了他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