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创新"民事快办"机制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畅通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

问题——群众身边“小事”往往牵动“大民生”。

在一些乡村地区,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不均衡等问题易积累成群众的现实焦虑:道路狭窄坑洼影响运输,公共照明不足带来夜行不便,文体设施短缺制约精神文化生活提升,邻里纠纷、宅基地边界争议等也可能因缺乏及时调处而反复发酵。

对基层而言,群众诉求多、事项杂、资源有限,若仍沿用“层层上报、久拖不决”的传统处理路径,容易形成“问题堆积—信任消耗—治理成本上升”的循环。

原因——既有历史欠账,也有治理机制需要优化。

一方面,部分村庄受地理条件、财力基础、早期建设标准等影响,基础设施“短板”较为突出;另一方面,诉求表达渠道不畅、议事规则不清、责任边界不明,常导致“有人提、无人办”“想办但不知道先办什么、谁来牵头”。

同时,农村常见事务涉及群众利益分配和情理关系,若缺乏公开透明的协商程序和时间节点,容易引发误解,影响基层治理公信力与执行力。

影响——快办的背后,是产业与民心的双向激活。

在富川瑶族自治县石家乡黄竹村,一年前巷道狭窄坑洼制约盆景产业外运,货车难进、产品难出,产业优势难以转化为增收实效。

通过快速响应群众诉求、拓宽通村巷道,运输梗阻得到打通,客商往来更便捷,带动产销两旺,党员致富带头人也更有底气带领群众稳步增收。

类似变化还体现在公共服务的改善:平桂区望高镇川岩村通过群众议事,将增设篮球场从“愿望清单”变为“落地项目”,以“村集体筹资+村民投劳”的方式完善设施,增强村庄凝聚力;富川柳家乡下湾村聚焦照明短板,短时间内推动太阳能路灯覆盖主干道,让夜间出行更安全。

事实表明,民生问题处理效率越高,群众参与度越强,村庄自我治理能力越能被激发,进而反哺乡村产业发展与社会稳定。

对策——以制度化方式把“群众点题”转化为“干部解题”。

贺州市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着力点,探索形成以“民事共商、速议速决、分级快办”为核心的工作机制,突出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拓宽民意收集渠道,做到诉求“摸得准”。

各村因地制宜运用“油茶夜话”“板凳议事会”“逢十议事”等载体,组织“说事日”,把议事现场搬到群众身边,面对面听取意见。

对一些群众“不好开口、不愿主动提”的矛盾纠纷,则依托“村党组织—网格党支部—网格党小组”网格体系,发动网格员与“民情观察员”开展走访,推动“问题上门收集、矛盾前端化解”。

同时,线上平台同步发力,通过小程序模块升级、网格化平台优化,实现社情民意“云端汇聚”,提高发现问题的广度和时效。

2025年以来,当地累计收集群众诉求4000余件,覆盖邻里纠纷、村渠修缮、设施维护等多个领域。

其二,建立分类处置与限时反馈机制,做到决策“下得快”。

当地推行“三事分流”方法,将事项分为普通、急需、重大三张清单,分别明确“一日、两日、三日”议定反馈时限,确保每一项诉求都有回应、有路径、有时点。

下湾村路灯项目从收集诉求到议定方案再到实施推进,实现短周期落地,体现了“先把群众最急的事办起来”的工作导向。

其三,压实责任并整合资源,做到办理“落得实”。

对于村内能解决的事项,鼓励村党组织牵头协调,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参与监督;对超出村级能力的重大事项,则按程序上报乡镇统筹,避免把“办不了”变成“拖着不办”。

在八步区大宁镇螺石村,村民围绕排水难题迅速形成共识,自发捐地捐资、投工投劳,排水渠修建与道路拓宽同步推进,改善出行条件,惠及2000余名群众,折射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效应。

前景——从“快办一件事”走向“善治一方”。

面向下一步,基层治理提效仍需在规范化与可持续上持续用力:一是把成熟做法固化为流程标准,强化公开公示、过程留痕和结果评估,防止“快”变成“粗”;二是提升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减少重复上访和反复扯皮;三是更好统筹财政资金、社会力量与群众自治,形成“村级能办的当场办、需要协同的合力办、跨层级事项统筹办”的工作格局。

随着农村产业升级和人口流动加快,乡村治理将面临新议题,唯有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尺,才能将治理效能转化为乡村振兴的持久动力。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贺州市创新推行的"民事快办"工作法,通过民事共商、速议速决、分级快办三个环节的有机结合,建立起了快速响应群众诉求、高效解决群众问题的工作机制。

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更重要的是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群众在参与村务的过程中增强了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随着这一工作法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必将为全国基层治理创新提供有益借鉴,推动基层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