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调整增值税起征点标准,深入优化税收环境,支持小微经济发展;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将按不同计税方式适用差异化起征点:月销售额10万元(按月计算)、季度销售额30万元(按季计算)、每次销售额1000元(按次计算)。
税收政策的温度体现在能否切实惠及小微经营者;此次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不仅是落实增值税法的配套措施,更是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的具体行动。通过精准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税负,将深入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小微企业实现规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