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挑选了4个典型的妇女权益保护案例,通过讲案的方式来加强大家对法律的认识,从而营造出尊重女性的良好环境。下面就来看看这些案例的具体情况吧。 第一个案例是关于离婚经济帮助的。陈某和凌某于2016年结为夫妇,婚后育有一子。虽然两人感情一般,但凌某在结婚前就知道陈某患有未分化精神分裂症,需要长期服药。婚后陈某的病情有所波动,她于2024年向法院提出离婚并要求凌某支付经济帮助款。法官判决两人离婚,并判定凌某支付陈某经济帮助款8万元,主要原因是陈某患病需要持续治疗和检查,并且其工资收入不高,还背负高额债务,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活困难情形。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家务劳动补偿的。彭某和朱某于2009年结婚并育有三个孩子。结婚后朱某在外工作,彭某独自承担起照顾孩子和操持家务的重任。2025年彭某提出离婚并要求朱某支付经济补偿。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朱某支付彭某经济补偿金8万元。原因在于彭某在家庭中付出较多的劳动价值。 第三个案例是关于夫妻扶养义务的。谢某和朱某于2011年结婚。谢某是一名一级多重残疾的女性,没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因为朱某怠于履行扶养义务,谢某向法院申请支付扶养费。法院判决朱某每月向谢某支付扶养费800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最后一个案例是关于家庭暴力的保护。林某和董某是夫妻关系,在离婚协商期间董某多次对林某进行威胁和骚扰。2025年6月董某还到他们的店里损毁财物、威胁他人安全;2025年7月董某又到林某母亲家试图暴力开门并恐吓她们。林某随后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审查后认为林某及其母亲面临家庭暴力危险并依法作出保护令;之后双方也顺利离婚了。 这些案例向大家展示了法律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力度也提醒大家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