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明显提升 “三个转变”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生态环保执法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面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生态环境部执法理念、执法手段和执法方式上进行了系统性创新,形成了更加科学高效的执法体系。 执法理念的转变说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传统的生态环保执法往往强调单纯的监管职能,而当前的执法理念已升级为"监管+服务"的双重功能。生态环境部印发了诸多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新形势下涉企检查的新要求和新方法,建立了"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的全过程执法服务体系。这个转变的核心是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对轻微违法企业依法实施不予处罚,给予适度容错空间,严防执法"一刀切"现象。2025年以来,全国共办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8947件,有效帮助企业在合规发展中轻装前行,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 执法手段的升级是科技进步在生态环保领域的生动体现。生态环境部积极探索构建"专业牵引、数据驱动、上下协同、靶向执法"的新模式,将卫星遥感、红外成像、无人机、无人船等智慧装备与传感技术、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行无感式、穿透式监管。通过综合研判排污许可、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用电工况等多源数据,生态环境领域"天、地、空、水、陆、海"一体化问题发现机制逐步建立。这一转变带来了显著的执法效率提升: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现场检查次数下降近40%,但问题发现率反而提高了10至25个百分点,其中20.4万次非现场执法检查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中,通过"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展靶向巡查,累计组织地方整改固体废物非法堆放、倾倒点位9182个,清理各类固废1.96亿吨。生态环境部还创新开展大数据网上巡查,利用互联网公开信息精准捕捉涉及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等对应的信息,结合卫星遥感和大模型锁定线索位置,2025年累计识别问题线索342条,地方部门立案75起。 执法方式的创新强化了部门间的协同联动。生态环保执法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单靠生态环境部门的力量难以形成有效合力。为此,生态环境部与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等部门建立了紧密的协作机制,打通行政执法"最前一公里"和刑事司法"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协同会战"的执法格局。在机动车监管上,联合九部门印发意见,加强重型货车生产、所有、使用、服务等全链条管理。自然保护地保护上,与国家林草局建立了职责清晰、响应高效的执法协作模式。这种纵横联动的执法体系大大增强了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这三个转变的实现基础是科技手段与制度创新的双轮驱动。一方面,新技术的应用使执法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提高了执法的精准性和效率;另一方面,制度创新使执法从单纯的惩罚向预防、服务、引导相结合转变,提高了执法的人文性和可接受度。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进了生态环保执法的现代化。

生态环境治理需要长期坚持。通过优化执法理念、强化科技支撑、加强部门协作,推动监管更加精准有效。高质量的执法将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绿色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