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1日这天,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批利用网络游戏虚拟道具进行赌博的案件。记者姜天圣从法院那里获悉,这个案子里的主犯孔某以及其他几个人,因为犯了开设赌场罪,被法院给判处了两年到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还有罚款。他们手里那些作案工具和非法所得,也都被没收了。一审的结果已经生效,检察院没上诉,被告人也没再申请改判。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款角色扮演类的游戏,玩家可以花钱买道具来打BOSS。游戏设定BOSS掉的道具是随机的。孔某就利用这个漏洞,找人养号、收号,然后通过直播和朋友圈的方式招揽玩家,说是租号打怪、回收装备。玩家租借的账号里的道具越多,租金就越高。玩家玩完之后,孔某再按照剩下的道具数量回收账号。这其实就是通过赌运气来赚钱。有个玩家花了一百多万进去,最后连本钱都没捞回来。普陀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法官薛依斯解释说:正规的游戏平台能让用户用人民币换游戏币提升体验,但不能把游戏币再换成人民币;而像孔某这样的人提供了虚拟道具和现实货币的兑换通道,玩家输赢全靠运气;而且他们通过网络招揽了很多不认识的人来参与,这种经营方式具备了公开性;所以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