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以亲权之名行买卖之实,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个别行为人将生育变成牟利手段,把亲生子女当作交易对象,突破法律与伦理底线。该案中,被告人李某会与张某荣在已育有多名子女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生育后即将子女出卖给他人,先后出卖5名亲生子女,非法获利47万元。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两名被告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监护失责,暴露基层治理与救助衔接薄弱环节。 从案件事实看,牟利动机是直接原因。被告人在交易过程中并不关心购买方是否具备抚养意愿,反映其对儿童尊严与基本权利的漠视。继续看,出卖亲生子女案件往往与家庭监护能力不足、法治意识薄弱、对救助政策了解不够等因素交织有关。此类犯罪隐蔽性强、易形成链条,一旦社会发现、报告和干预机制不健全,问题就可能长期潜伏并反复发生。 影响——对儿童身心与社会秩序造成多重伤害,必须以法治形成震慑。 出卖儿童直接侵害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与人格尊严,可能使儿童长期处于身份不清、教育缺失、医疗保障不足等困境,并对其心理安全感与社会融入产生长期影响。同时,人口买卖还可能引发伪造证件、非法收养、跨区域流转等关联违法犯罪,破坏婚姻家庭秩序与社会治理基础。人民法院公开典型案例,旨在划清法律红线:子女不是父母的“私产”,任何形式的人口买卖都不被允许。 对策——坚持严惩与保护并重,推动刑事打击与综合救助同向发力。 本案裁判体现依法从严惩处与宽严相济相结合。法院认为,两名被告拐卖多人,应从严处理;在共同犯罪中,李某会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张某荣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同时,案件处置并未止于定罪量刑。人民法院协调主管部门为涉案未成年人落实临时监护,发放补助金和助学金,并会同志愿服务机构持续跟踪回访、探望,尽量在司法惩治之外织密保护网络,减少后续风险。该做法也提示各地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强化“发现—移送—救助—回访”闭环,建立司法机关与民政、教育、公安、妇联等部门的协同机制。 前景——以典型案例促规则明晰,以系统治理压缩犯罪空间。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意在统一裁判尺度、加强警示教育,并推动源头治理。下一步,遏制此类犯罪既要保持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高压态势,完善线索发现与跨区域协查机制,也要在基层增强对困境家庭的帮扶,做好孕产妇与儿童健康服务衔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与监护干预措施,提升对异常生育、失学辍学、儿童身份信息异常等风险信号的识别能力。只有把法治震慑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才能更有效减少未成年人被交易、被侵害的可能。
典型案例的公布与依法严惩,发出清晰信号:对挑战人伦底线、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法律必将严惩。——司法惩治与社会救助需要同步推进,让每一名孩子都能在制度保障与社会支持中安全成长。守住未成年人保护底线,既是法治的硬要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