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了公务员考核奖励的新规矩,这次把考核和奖励这两个问题直接拿在一起解决。通过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核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奖励办法》,把“干得好的”真正提拔起来。为了防止“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宁夏给公务员考核和奖励定了规矩。每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在17%到25%之间浮动,具体数值还要看单位表现、奖励级别和处分情况来定。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个人比例可以提高到25%。给突出表现的单位给予上浮机会,给重大失误或违纪违规的单位直接下调至最低17%。考核程序上也多加了些环节:动员会议让大家明白标准;量化考评统一指标;反馈谈话进行签字确认。大家都说:“程序多跑一趟腿,结果争议少很多。” 为了避免年终“一锤定音”,宁夏把平时考核变得很重要。每个公务员平时的表现都会被记录下来。年度优秀等次的产生条件还包括平时表现好、专项考核被评定为“好”。 这次奖励也变得清晰了许多:嘉奖比例控制在17%到25%;连续三年优秀才能记三等功;记二等功的比例只有1%。还有及时奖励:个人嘉奖上限是10%,记三等功、二等功分别不超过5%、1%。 获得奖励的公务员会获得国家统一标准的奖金,还能在年度考核中得到倾斜:记三等功以上个人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这次急难险重任务也成为了“奖励快车道”。在重大专项、急难险重任务和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和集体可以随时申报及时奖励。只要事实清楚、绩效显著,就可以直接记功。 总的来说,这次新规矩就是要让大家“比学赶超”。把奖励情况写进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晋升职务职级的依据:近三年没有嘉奖就不能晋升上一职级;有记三等功以上荣誉就可以提前半年晋升同一职级工资档次。“干得好的有面子、有票子、有位子”成为了最直观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