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某银行向苏州某公司出借资金,可这公司拿到钱后迟迟不肯还钱,还在2024年6月把股份转给了修某。到了2024年11月,修某干脆把公司给注销了。深圳某银行不干了,告到了太仓市法院民二庭,让魏某、李某还有修某赔偿损失。这几个人都说自己出资义务已经完成了。 为了搞清楚真相,太仓市法院民二庭的庭长胡兴瑞和法官助理聂文琪可是没少跑腿,去了好几家银行查账。结果发现魏某和李某其实是在搞虚假出资,根本没真金白银投进去;修某在注销公司时也说了谎,所以也得担责。最后法院判决修某连本带利地还钱,魏某和李某就在他们没出的钱那个范围内补窟窿。 因为这份公正的判决维护了合法权益,还把那种想赖账的行为给管住了,体现了司法的权威和正义,深圳某银行就给胡兴瑞和聂文琪写了封感谢信。这事儿也说明太仓法院一直把“如我在诉”的理念贯彻到底,专门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他们一直专注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在办好每一起案子的时候传递出了司法的温度和公平正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