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内蒙古司法行政系统召开年度工作会议,以主分会场联动形式覆盖全区各级司法单位。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全区法治建设成效显著,通过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工作,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
特别是在2025年,通过实施"单项突破"战略,在法治政府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
当前,随着自治区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新挑战。
一方面,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期待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基层法治服务供给与群众多元化需求仍存在结构性矛盾。
会议分析认为,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法治协同机制有待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存在短板、专业人才队伍储备不足等深层次因素。
针对上述问题,会议部署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在顶层设计层面,强调以政治建设统领全局,将"两个确立"政治要求转化为具体实践。
业务推进上,明确六大攻坚方向:一是完善地方立法体系,年内重点推进营商环境、生态保护等领域立法;二是构建"大执法监督"格局,推行行政执法"三化"建设;三是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工程,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四是推进"智慧司法"建设,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五是强化监所安全管理,创新社区矫正模式;六是开展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特别突出"法治为民"导向。
2026年将启动新版普法规划,通过"法律七进"等载体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在民族地区治理方面,计划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司法行政全过程,创新"双语普法""马背调解"等特色服务。
业内人士指出,这些举措既呼应了边疆民族地区治理需求,也为全国司法行政改革提供了区域性实践参考。
法治建设不是“点状工程”,而是系统工程;司法行政工作也不仅是部门工作,更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点。
内蒙古以年度部署为牵引,把政治引领、制度供给、基层治理、民生服务与安全底线贯通起来,体现出在复杂形势下以法治定方向、立规矩、强执行的治理思路。
持续把“良法善治”落到细处、实处,才能在稳定与发展之间形成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为长远发展赢得更确定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