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刚拿到录用通知书、做好辞职准备、满心欢喜地准备入职的时候,却被公司“放鸽子”了。大连市民李琳在网上抱怨道,她因为一家外贸公司的offer辞掉了原公司,结果节后联系对方却被通知暂时不用来上班。这种情况在社交网络上并不少见,很多求职者都有过相似的遭遇。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的王红玉律师指出,这种现象相当普遍。根据互联网平台的调研数据显示,有34.5%的求职者曾在录用流程中遭遇异常变动,其中18.2%的情况涉及正式录取通知被撤回。这种行为很可能已经构成了法律上的缔约过失责任。 李琳反映的问题实际上代表了很多求职者的心声。每年春季求职高峰期,这类问题尤其值得大家警惕。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主要有三点原因:首先是双方已经在谈劳动合同,且求职者有理由相信会入职;其次是公司“反悔”没有正当理由;最后是求职者确实遭受了损失。 王红玉律师进一步解释说,当公司给出的录用通知写清了岗位、工资、报到时间等关键信息,且求职者明确回复同意后,就构成了合理信赖。如果此时公司以经营变动、背调黄灯或业务架构调整等理由取消录用,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至于赔偿金额怎么定?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决定:公司的过错程度、求职者的工资标准、失业时长、工作能力以及同类岗位的市场情况等。对于那些在这种情况下受到伤害的求职者来说该怎么办?王红玉律师给出了一些实用建议: 首先一定要留好所有证据。收到录用通知后最好通过邮件或微信文字等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把录用通知、沟通记录、体检发票、离职证明等材料都保存好。这些材料都是日后维权的关键依据。 主张赔偿时要分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像工资损失、体检费、交通费这类直接花出去或本该拿到的钱都可以合理主张;而像“如果入职能拿到的奖金”这种间接损失需要充分证据支持才能被认可。 李琳的遭遇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求职过程中不仅要擦亮眼睛看好岗位信息,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大连市民李琳在网上发帖诉苦:春节前她收到了一家外贸公司的录用通知书,公司承诺她年后就能过去当业务部经理上班。于是她辞掉了原单位的工作,满心期待着新工作的开始。可谁知道节后等了好几天没动静。李琳联系了招聘负责人询问情况,对方只在微信上回复了一句“不好意思,你暂时先不用来上班”,既没有具体理由也没有说明什么情况。 这种毫无征兆的拒绝让已经失业的李琳感到非常无助和愤怒。网上类似的经历还有很多人遇到过。面对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呢?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的王红玉律师表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维权。 具体来说有三个条件需要满足:一是企业和求职者双方已经在谈劳动合同且求职者有理由相信会入职;二是公司“反悔”没有正当理由;三是求职者确实遭受了损失。只要这三个条件都满足了就可以要求赔偿。 这种现象并非个例也不是偶然事件。根据互联网招聘平台的调研显示:34.5%的求职者遭遇过录用流程异常变动;其中18.2%涉及正式录取通知被撤回。 所以大家在求职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邮件、微信文字等书面形式的确认记录;体检发票、离职证明等等都要保存好以备不时之需。 遇到被“放鸽子”的情况该怎么处理?王红玉律师给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点要注意保留证据;第二点要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第三点要根据具体情况主张赔偿。 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希望每一位求职者都能遇到靠谱的公司和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