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这回真要来了,“单位和个人得额外掏钱吗?能不能用来抵个税?”

“长护险”这回真要来了,“单位和个人得额外掏钱吗?能不能用来抵个税?”关于这俩问题,咱们得先把前因后果捋清楚。其实,“长护险”早就不是新鲜事,这十年都一直在试点。等到2026年中办、国办发了文件,《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出台,“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个提法就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里了,这就意味着全国建制正式拉开帷幕。长护险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把“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难题给破解掉。到2028年底,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肯定是能达成的。 先说说单位和个人缴费的问题。从目前大多数试点城市的做法看,“长护险”其实是从医保基金里划拨过去的:企业该交的那部分从医保统筹账户出;个人部分就从医保个人账户里划走。这样一来,现金负担就没有额外增加。不过,因为“长护险”刚全面铺开,不同城市具体收多少钱、怎么收可能会有点不一样。我整理了几个有代表性的城市做法供大家参考: 连云港市、沈阳市都发了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有专家指出,从医保里划转只是暂时的办法。如果将来“长护险”要变成独立的“第六险”,就得建自己的筹资渠道,总吃医保基金这碗饭可不行。这并不代表大家身上的担子就变重了,而是要把资源重新整合一下。作为财务人,咱们以后还得盯着它的发展动向和带来的影响。 再聊聊个税的事儿。海南那边的财务朋友提到了一个细节:海南税务那边说过,个人部分的钱不能在税前扣除,单位交的那部分就跟其他社保处理一样。具体怎么回事呢?社保长期护理险个人缴费这部分不能算到个税专项扣除里头去。 给大家总结一下:个税里写不了这笔钱,但做账的时候又从实发工资里扣掉这笔钱,最后到了手里的工资就少了7元。实际到手的钱就等于实发工资减去7元。大多数财务做账的时候都把它当成医疗保险一起算了,等以后政策明确统一了再做调整。具体到各省的实际情况还是以咨询税务局为准吧。 那到底什么是“长护险”?大家可以看这张图:财务人的聚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