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就业形态发展和灵活用工的普及,劳动者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不断增加,由此引发的工伤保险责任认定争议也更为常见;针对此突出问题,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基础上,近日出台专项政策文件,更细化和完善工伤保险对应的制度安排。此次发布的《意见》聚焦实践中的三项关键问题:一是明确对存在非全日制用工等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分别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足额缴费;二是提出工伤责任“动态认定”规则,以伤害发生时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三是细化申请时效的计算方式,将法定休假日纳入时效中止事由,缓解“最后期限”认定中的争议。政策出台的背景,主要回应三上现实需求。数据显示,2023年重庆新业态从业人员已达120万人,其中38%存在跨平台就业。由于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对多重劳动关系的规定相对原则,基层执行中容易出现参保覆盖不到位、责任主体相互推诿等问题。此次政策调整既是对上位法的进一步落地,也针对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障中的薄弱环节作出补充。
工伤保险制度需要随着就业形态变化持续完善。重庆此次对规则作出更细化的安排,继续明确了多重劳动关系下的参保义务和责任认定路径,也为其他地区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参考。随着政策落地,在多个单位就业的劳动者有望获得更清晰、更可操作的工伤保障,有助于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