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推进,区域经济融合程度不断深化,涉港澳民商事纠纷随之增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沈红雨介绍,2025年各地法院审结一审涉港澳民商事案件1.9万件,较上年同期增长22.74%,这反映出区域经济交往的活跃和司法服务需求的上升。 案件数量增长的同时,审判质效也提升。数据显示,2025年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同比增长17.9%,撤诉率同比增长29.8%。这说明通过加强司法调解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越来越多的纠纷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得到妥善化解,既提高了效率,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为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最高法在涉港澳民商事审判机制上进行了系统探索。在专业化审判能力建设上,通过集中管辖、繁简分流等方式,提高了案件处理的专业性。在司法规则衔接上,最高法与司法部于2025年2月联合印发意见,明确了仲裁职能作用和服务大湾区发展的具体举措,为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提供了制度支撑。 跨境司法协作不断深化。经最高法批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试点方案,吸纳港澳调解组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邀调解组织。广东法院特邀港澳调解组织调解近千起涉外涉港澳纠纷,利用了港澳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拓展了纠纷解决的渠道。 在判决和仲裁裁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上,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文书送达、调查取证等区际司法互助安排,平等保护内地和港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5年,人民法院审结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民商事判决和澳门民商事判决案件共计229件,是2024年的4.1倍,充分说明了司法互助机制完善和有效运行,带动了判决的跨域流通。 沈红雨表示,下一步最高法将继续完善涉港澳审判工作机制,提升审判工作水平,支持港澳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司法支撑。
涉港澳民商事纠纷的增长,反映的是更紧密的经贸联系与更活跃的要素流动;以更高质效的审判、更便捷的区际协助、更成熟的仲裁调解体系回应现实需求,既关乎个案公正与权益兑现,更关乎规则稳定与市场预期。持续推动裁判"跨域可执行"、纠纷"多元可化解",将为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基础,也为我国制度型开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