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昆高铁云贵段隧道突水突泥事故调查报告公布:7人遇难、4人伤愈,12名责任人拟被追责

问题:建隧道突水突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调查报告显示,2025年7月12日12时10分许,位于昭通市彝良县境内的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云贵段昭通隧道施工现场发生突水突泥事故,事发点为昭通隧道3号横洞8号横通道正洞大里程作业面;事故导致11名作业人员被冲击裹挟,其中7人不幸遇难、4人受伤。突发涌出泥砂约0.6万立方米、出水量约10万立方米,作业人员被冲至距掌子面200余米至700余米不等位置。受伤人员经救治已痊愈出院。 原因:自然条件复杂叠加管理短板,隐蔽性与突发性突出 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直接诱因是隧道施工过程中发生突水突泥,且处置不当。间接因素包括:项目参建单位对高风险地质条件下施工的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够有力,隐患排查治理的质量和效果不高,对突水突泥的防范措施不足,出现异常工况后应对不及时、措施不严格。 从地质与气象条件看,事故区域受强降雨影响明显,同时存在可溶岩、构造破碎带、高位富水体等不利因素,多因素共同作用增强了突水突泥的可能性,使风险呈现较强隐蔽性和突发性。这类风险一旦与施工扰动相互叠加,极易在短时间内形成高强度涌水携泥,给洞内人员撤离和现场控制带来极大挑战。 影响:暴露在建重大工程安全治理薄弱环节 渝昆高铁作为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的重要组成,云贵山区隧道桥梁占比高、地质条件复杂,安全管控标准要求更严、落实难度更大。本次事故不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也反映出在“停工指令—现场执行—复工条件把关”链条上仍存在断点。报告提到,事发前掌子面已出现围岩破碎、掉块、渗流水等险情:7月10日8时30分出现异常后,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设置警戒;7月11日召开四方联席会议决定暂停施工,监理单位下发工程暂停令,设计单位出具风险预警。但在此情况下,7月12日6时40分许仍有人员陆续进洞值班、作业,最终在12时10分发生突水突泥。该过程提示,风险预警与暂停指令能否穿透到最末端岗位,复核机制是否闭环落实,是守住安全底线的关键。 对策:压实全链条责任,提升地质风险超前治理与应急能力 调查报告提出对对应的责任主体和人员追责处理:建议对12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和处理;对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等3人,以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等2人,由昭通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异常工况处置不力、安全生产制度与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未及时排查消除隐患等问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部分履职不到位人员,由相关单位按规定处理。对在事故中死亡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副经理侯某,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围绕同类风险防控,应更从制度、技术、执行三上发力:一是把“超前地质预报+动态风险评估”作为复杂地质隧道的刚性要求,遇到异常渗水、围岩破碎等征兆时,严格执行停工、撤人、复核、论证程序,未达到复工条件不得组织进洞;二是健全监理、设计、施工多方联动的风险会商机制,明确“暂停令”和“风险预警”闭环验收标准,避免指令在现场执行层面打折扣;三是强化应急准备和演练,针对突水突泥等高致害场景优化洞内通信、撤离路线、照明与定位手段,提升快速撤离和现场控制能力;四是把教育培训、班前交底和岗位风险告知落到每名作业人员,形成可检查、可追溯的管理链条。 前景:以调查整改促长效治理,推动重大工程安全与进度协同 随着西南地区铁路建设持续推进,穿越溶岩、断裂破碎带及富水地层的隧道工程将持续增多。此次调查报告的公布与责任追究,有助于推动参建各方把安全生产从“事后追责”前移到“事前预防”,以更严格的停复工管理、更精细的地质风险控制、更有效的现场执行力,降低同类事故发生概率。下一步,相关单位对照调查结论开展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将成为保障工程建设安全、维护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关键检验。

"7·12"事故用生命代价敲响了基建发展中的安全警钟。在追求"八纵八横"高铁网宏伟目标的同时,唯有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穿于每一米掘进、每一次检测,方能真正筑牢大国工程的基石。这既是对责任主体的严厉问责,更是对高质量发展内涵的深刻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