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然而,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仍面临供给不足、流通不畅、利用不充分和安全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
大量数据处于“沉睡”状态,难以有效转化为经济价值;数据跨行业、跨领域流通存在技术和管理壁垒;同时,国际数据治理规则竞争加剧,对我国数据安全和技术自主可控提出更高要求。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从顶层设计出发,提出分阶段推进策略:2027年前重点突破数据供给、流通、利用和安全等关键技术,建成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2030年力争实现全球领先,使数据要素赋能效应全面显现。
这一路径既符合科技创新规律,也与我国“十五五”规划相衔接,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清晰指引。
在具体实施层面,《意见》构建了系统化支撑体系。
技术攻关方面,强调突破数据采集、清洗、标注等基础技术,提升数据质量与可用性;产业生态方面,推动建立数据交易市场,培育创新主体,促进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基础支撑方面,加快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保障方面,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和评估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专家分析指出,该政策的实施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
一方面,通过技术创新激活数据要素潜能,预计到2027年可带动相关产业规模增长30%以上;另一方面,标准化数据流通体系的建立,将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更重要的是,在数据安全技术领域的突破,将为我国参与全球数字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数据科技创新,关键在于既要在核心技术上敢于啃“硬骨头”,也要在制度与生态上形成合力,让数据在合规、安全、可信的轨道上更顺畅流动、更充分利用。
以阶段性目标为牵引、以应用场景为抓手、以安全治理为底线,数据要素的价值释放将更有基础、更可持续,也将为高质量发展打开更广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