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9月16日消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法治蓝皮书显示,人民法院信息化通过科技赋能,提升了纠纷就地预防化解的能力。新疆法院案件登记立案后,会在转入审判庭前主动询问当事人调解意愿,若同意就开展精准分流和委托调解。今年1至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先行调解了6.66万件案件,成功率达到了20.67%。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庭长柯媛媛表示,近年来涉及八钢公司的案件逐年减少,辖区内案件的和解率和调解成功率持续上升。 中新社记者随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实地走访新疆时,于9月15日来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人民法庭。走进位于一楼的“古丽调解室”,长桌上铺着精美的蕾丝桌布,还放着花束、茶具和冬不拉模型,氛围很温馨。这个调解室的开拓者是古丽米热·库尔班,退休后她的女儿古丽米然·热杰甫接过了接力棒。第二代法官古丽米然·热杰甫介绍说,“古丽”在维吾尔语里是花朵的意思,所以这个名字常用来给女孩取名。她负责的案件主要涉及邻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和买卖合同等,都是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儿。 第三代法官古丽斯坦·斯迪克坐在二楼房间里熟练操作多语种智能互译系统。这套系统能语音实时转写翻译,减轻了少数民族语言案件办理中的翻译压力。有一次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异地分居、调解陷入僵局,古丽斯坦通过线上视频连线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足不出户就达成和解协议。身处信息化时代,“古丽斯坦”利用互联网平台办案得心应手。她希望自己的“古丽调解室”能继续发挥作用,遇到困难的人能第一时间想到她。 头屯河区毗邻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八钢公司),周围多是老旧小区和厂房。房屋漏水、赡养老人、子女继承和农民工欠薪等矛盾纠纷比较多。当地法院依托“古丽调解室”指导社区成立“石榴籽调解队”,推动矛盾前端化解率提升到92%,平均解纷周期从15天缩短到了3天。 新疆法院共有275个人民法庭,“枫桥经验”在这里开出了不少花。有让牧民在毡房边就能解决纠纷的阿勒泰阿拉哈克牧道法庭;有用守边楷模事迹打造的“爱国戍边调解室”;还有“冰山调解室”“盖碗茶调解”“冬不拉调解法”等特色方法。这些因地制宜的特色调解方式让这朵“东方之花”在天山南北绽放,结出了丰硕成果。 有一对少数民族小夫妻因为经济支配和教育理念不同闹到法院要离婚,古丽米然分别和他们深谈后了解了实情。她组织开家庭会议,从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来引导他们理解包容。经过调解夫妻俩重归于好,还特地送来锦旗表达谢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传统家风文化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调解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称为“东方经验”。它帮助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郝珊副庭长提到新疆法院将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如我在诉”地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执行、服务社会治理和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