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2023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给公众发布了五个关于“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这其中就有董某贪污、挪用资金的案件。2006年到2023年,董某把他所在的某社社长这个职位上的便利利用起来,帮水电站移民工作组调查人口、房屋还有土地的时候,搞了虚增户口的把戏,把本来属于移民的21万多元给骗了去,拿去自己花。2014年他又利用当村支书的便利,把村里的20万公共设施补偿金挪给别人搞营利活动。 董某后来被抓,他老实交代了自己的问题,还把钱全退了回来。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检察院就把董某给告到了宕昌县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董某这是在协助政府干活时贪心了,把移民的钱骗走了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利用村支书的权利挪用集体资金给人做生意数额较大也构成了挪用资金罪。考虑到他坦白又退赃这些情节,法院判处他三年有期徒刑,罚了20万;挪用资金罪判了半年有期徒刑,最后决定执行三年有期徒刑还罚了20万。 判决书下来后董某没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了。孟亚旭在北京青年报写了这篇文章,马晓晴负责编辑工作。本案是个典型的例子说明司法机关是怎么处理侵吞移民专项资金的人。这个钱是保障移民生活和稳定农村社会的关键钱。像董某这样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骗取这笔钱损害了群众利益。司法机关通过处理这样的案子能让管理更规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