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卫健委原“一把手”杨慧受贿5448万获刑14年 当庭认罪不上诉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慧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和宣判。经查明,被告人杨慧长达七年多的时间内,利用担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贵州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以及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等若干重要职务的便利条件,为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接、工作调动等多个上提供帮助,并因此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48万余元。 卫生健康系统作为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领域,其廉政建设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等环节涉及大量资金流动,也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杨慧身为卫生健康系统的主要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廉洁从政,却利用职权便利进行权钱交易,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破坏了卫生健康系统的政治生态,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事业的信任。 法院认定,杨慧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严重。同时,法院也注意到杨慧到案后的认罪态度。被告人杨慧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表现出认罪悔罪的态度,并积极进行退赃。基于这些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同时,对杨慧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被告人杨慧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这个判决的作出,既反映了我国司法机关对职务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推进反腐工作的坚定决心。近年来,随着反腐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一大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被

医疗卫生事业事关民生根本,任何权力滥用都将损害公共利益。本案再次警示:法纪红线不容触碰,权力运行必须公开透明。只有以案促改、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才能确保公共资源真正惠及民生,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