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强化食品连锁企业主体责任 部署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

2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北京组织召开大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行政指导会,围绕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风险治理能力进行部署,强调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连锁规模扩张下的管理短板亟待补齐。会议指出,大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门店众多、辐射范围广、经营品类繁杂、流通频次高,在稳定供应、便利消费、带动就业诸上作用明显。但部分企业制度执行、过程控制和队伍建设上仍存在薄弱环节:总部对分支机构、门店的管理责任传导不力,制度流于形式;对采购、贮存、销售、配送等关键环节的风险识别预警不足,治理碎片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健康管理和岗位技能匹配不到位,难以适应高频经营的精细化要求。 多重因素叠加导致风险易发高发。连锁企业跨区域经营常见——供应链条长、参与主体多——若缺少统一标准、过程追溯和现场核查,容易在源头把关、冷链温控、临期管理、交叉污染防控等环节出现漏洞。部分企业对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规模扩张、轻能力建设,内部考核导向偏向销售指标,导致食品安全管理投入不足、执行走样。节日期间消费集中、商品周转加速、促销活动密集,加之人员流动性上升、临时用工增多,若培训不到位、现场管控不严格,风险更易被放大。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底线与市场信心。食品销售端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关键环节,连锁企业一旦出现问题,容易因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而产生放大效应,不仅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也可能对企业品牌、行业形象和市场秩序造成冲击。对地方而言,食品安全事件还会带来社会治理成本上升与消费信心波动。会议因此强调,要把风险防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制度化、清单化、常态化管理提升整体韧性。 以全链条、全覆盖压实责任、提升能力。会议要求,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要强化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围绕总部、分支机构、门店等层级,建立并实施覆盖食品安全风险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形成可执行、可检查、可追责的闭环管理。重点抓好采购、贮存、销售、配送全过程风险管理,把供应商审核、进货查验、温湿度控制、临期和不合格品处置、门店操作规范、配送交接记录等关键点做细做实,推动风险治理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 人员是落实制度的关键。会议提出,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健康管理,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能力,推动岗位操作标准化、培训考核常态化,防止制度流于形式。企业还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处置机制,畅通消费者反映渠道,规范受理、核查、反馈和整改流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化解消费纠纷。 协同治理同样不可或缺。会议强调,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连锁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效应。此次会议汇聚了北京、山西、上海、福建、山东、广东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及部分大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代表,体现出跨区域、跨主体联动推进治理的导向。 制度落地将推动行业从规模竞争走向质量竞争。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与风险清单的组合,指向更加精细的过程治理和可核查的责任链条。随着监管执法与行业自律同步加强,连锁企业在供应链管理、数字化追溯、人员专业化培训以及投诉闭环处置等上将加快补课,有助于稳定消费预期、优化营商环境,为形成更加规范有序的食品流通市场提供支撑。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健康,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大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作为食品供应链的重要环节,负有重大的社会责任。通过这次行政指导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形成了共识,即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只有企业真正把责任放在心上、落在行动上——监管部门持续强化监督执法——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才能构建起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防护网,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