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区法院:入室抢劫未遂案依法判了刑

最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给一起让大家挺操心的入室抢劫未遂案进行了审理,并且依法判了刑。顺义区人民法院的检察官刘欣然指出,被告人张某因为缺钱花还跟家里人关系不好,就动了歪脑筋想通过抢劫来弄钱。张某的情况是,在顺义区某小区的深夜尾随下班回家的李某,趁着李某开门的时候就动手想抢钱。李某一看这情况,马上反抗,张某吓坏了就跑了。李某赶紧把门锁好报了警。警察通过监控很快抓住了张某。 审理发现,张某作案前还在同一个小区试过跟踪其他独行的女性,只是心里害怕没敢动手。这次他终于真的行动了,可因为李某反抗没成,算起来是犯罪中止。 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把他告了。虽然张某算是主动停止了抢劫行为,但是他的举动给李某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和危害,所以得负责。法院最后给了张某三年有期徒刑和六万元罚金。 法院觉得张某年纪还小、是头一回犯错、又是主动停手的,再加上他认罪态度还行,所以从轻判了。这次判决既给了坏家伙一点厉害看看,也给那些年轻的违法犯罪者留了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这个案子审理的时候,司法机关特别关心晚上一个人走在暗处的女同志安全问题。刘欣然检察官还特意给大家提了三个建议:一是晚上走在僻静地方得留神,注意四周;二是坐电梯碰到坏人别慌,可以让他先下或者换个电梯;三是遇到危险一定要先保住自己的命,赶紧跑到人多或者亮堂的地方喊人帮忙报警。 这次把案子结了不仅是罚了一个坏人,更是给社会提了个醒。司法机关不光是抓人判刑,还在后面多加了一些工作,用实际的例子告诉大家怎么防范风险,提倡大家好好干活挣钱。现在社会整体环境挺好的,但每个人的安全意识和自保能力还得继续加强。相关部门以后得加大对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力度,大家一起使劲维护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