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社会关注的成都故意杀人案进入司法程序新阶段。
记者获悉,被告人梁某滢父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已收到一审判决书但拒不认可判决结果,将于法定期限内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其核心诉求在于主张案件存在正当防卫情节,并出示了公安机关出具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证实梁某滢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被评定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案件回溯显示,该案发生于2023年某居民区内,被害人王某(化名)在住所遇害。
被告方在庭审中提交的证据材料称,案发前双方因楼道通行问题发生争执,梁某滢遭受持续言语攻击后出现应激反应。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家属曾向被害人家属递交亲笔道歉信,信中"双输"表述引发舆论热议——"你的女儿失去了生命,我的女儿失去了自由"被解读为被告方试图进行责任分摊。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案件审理需重点考量三个维度:一是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认定需严格依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二是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应符合《刑法》第二十条中"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等核心要素;三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亲属的权益保障。
据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统计,近三年全省涉及精神障碍者的暴力犯罪案件中,最终认定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占比不足15%。
司法机关人士透露,二审将重点审查三个争议焦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与危害行为的因果关系、案发现场的客观证据链完整性、以及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明(化名)分析称,此类案件往往存在"双重悲剧"特征,既需维护司法公正,也要防止"以病抵罪"的社会认知偏差。
每一起严重刑事案件背后,都是不可逆的生命代价与深重的家庭创痛。
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是走出争议的共同基石;而在更长远的层面,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心理健康与社会支持网络、提高公众风险识别与自我保护能力,才能把“事后追问”转化为“事前预防”,以更扎实的治理与更严密的法治守护社会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