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济南市淮海东城御景南区业主迎来了一份特殊的"开年礼"。
业委会组织将小区公共收益以现金红包形式发放给业主,每户100元,同时还向业主补贴发放了一批面粉。
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90户业主领取了这份红包,这也是该小区业委会连续第三年进行此类分配。
公共收益的来源与构成 根据记者调查,小区公共收益是指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所获的收入。
淮海东城御景南区的公共收益主要包括电梯广告费、公共停车位租赁费、自助售货机及饮水机场地费等多个方面。
业委会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内的公共车位出租、楼道和电梯广告、公共道路旁的自助售卖机租赁场地费用等,均属于公共收益范畴。
此外,通信基站占地费、物业用房及经营用房租金等也纳入公共收益统计。
业委会负责人表示,虽然小区体量相对较小,仅有700多户,公共收益结余并不充裕,但这部分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应当"取之于社区,用之于社区"。
这一理念指导下,业委会不仅向业主分配现金红包,还利用部分收益购置面粉等生活用品,进一步提升了业主的获得感。
值得注意的是,该小区业委会成立以来,还通过合理分配和使用公共收益,为西门新建了防尾随人行门,方便业主前往地铁站和商业中心,切实改善了社区整体品质。
法律保障与业主权益 从法律层面看,业主对公共收益的权利获得了明确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这一条款为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奠定了法律基础。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这为公共收益的具体分配提供了操作规范。
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宗艳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所得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其用途主要为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业主作为公共区域所有权人,依法拥有对公共收益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公共管理权。
这意味着业主不仅有权了解公共收益的来源和数额,还有权对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参与决策。
业委会的监督职能 淮海东城御景南区业委会的实践表明,业委会的成立对于维护业主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业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成立业委会就是对物业管理的有效监督,确保物业服务公司严格依照服务合同开展服务、经营和分配收益。
在业委会的监督下,物业企业与小区业主能够实现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该小区业主在业委会成立前,有些业主对"公共收益"这一概念并不了解。
自2024年业委会正式成立后,通过连续三年的公共收益发放,业主们逐渐认识到小区内许多"角落"都能产生收益,这些收益理应属于全体业主。
这种认识的提升,有助于业主更加积极地参与社区管理,形成良好的业主意识。
现实困境与发展前景 虽然淮海东城御景南区的做法得到了业主的广泛认可,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仍有许多小区无法像这个小区一样有效地管理和分配公共收益。
这反映出在物业管理实践中,公共收益的透明化管理仍存在一定的难度。
业内人士指出,要使公共收益的分配更加规范化、透明化,需要进一步完善业委会的建立机制,提高业主的参与度和监督意识。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当主动接受监督,建立更加透明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公共收益的合理使用。
淮海东城御景小区的实践犹如一面镜子,既映照出当前物业管理中亟待破解的共性难题,也折射出业主自治的潜在能量。
当法律赋权与社区能动性形成合力,"沉睡"的公共收益就能转化为激活社区治理的活水。
这一案例给予我们深刻启示: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既要筑牢法治根基,更需激发群众参与智慧,方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