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入选的两个项目展现了福建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领域的创新实践与显著成效。
顺昌县富金湖创新示范片项目投资0.63亿元,针对富屯溪与金溪交汇区域生态功能衰退这一突出问题,系统实施了柔性湿地护岸建设、林分结构优化、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等一系列工程措施。
该项目的亮点在于机制创新,通过建立森林生态银行运营模式和完善生态管护机制,破解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难题,实现了森林资源增长、林农收入提高、集体经济壮大的良性循环。
永春县天湖山煤矿区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规模达1.77亿元,聚焦历史遗留煤矿开采带来的生态创伤。
项目采取系统治理思路,通过稳固煤矸石堆体消除地质灾害风险,疏通溪流河道淤积保障防洪安全,修复受损植被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更为重要的是,项目引入市场化机制,吸引企业投资发展绿色产业,推动传统矿区向生态友好型产业园区转型,为资源枯竭型地区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新路径。
这些典型案例的产生并非偶然。
近年来,福建深入贯彻生命共同体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
省级层面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统筹推进闽江流域和九龙江流域两大山水工程,构建起覆盖全省41个县市区的生态保护修复网络。
两大工程累计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0亿元,带动项目总投资近200亿元,资金投入规模和覆盖范围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从实施效果看,这些项目不仅修复了受损生态系统,更在治理模式上实现了突破。
通过整合山水林田湖草沙各类生态要素,打破行政区划和部门分割,形成从山顶到海洋的全流域保护治理格局,有效提升了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政府主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既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又激活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为大规模生态修复工程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展望未来,福建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仍有广阔空间。
随着国家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持续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福建应进一步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绿色金融支持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福建智慧和福建方案。
典型案例的意义,不仅在于展示“做成了什么”,更在于回答“为什么能做成、如何持续做成”。
从交汇区的综合治理到矿区的风险化解,福建的探索表明,生态保护修复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与长效机制相统一,才能在守住生态安全的同时,释放绿色发展的新动能。
随着更多可复制经验在全国推广,山水相依的治理格局将更加清晰,也将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积累更扎实的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