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专项整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畅通经营主体反馈渠道

围绕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面向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征集市场准入领域问题线索,重点聚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不合理限制与隐性壁垒,并同步公布反馈渠道与办理时限,推动问题发现、处置、反馈、回访形成闭环。

问题:此次征集明确了较为系统的“问题清单”,覆盖从审批设限到监管衔接等多个环节。

包括:国家层面已明确放开但地方仍以备案、许可等方式变相审批;审批事项缺乏法律依据或依据不足;行业、区域、部门之间设置不公平准入规则形成壁垒;以监管能力不足为由推诿或拖延审批;擅自扩大审批范围、提高门槛、增设条件;因审批权下放不当造成区域间市场分割;对外地企业设置歧视性限制;违反负面清单或相关特别管理措施对外资企业违规设限;在新业态新领域以“监管空白”为由,在土地、规划、消防等要素保障环节不作为或不予办理;准入条件相互矛盾、互为前置导致“循环证明”;告知承诺制要求不清晰不透明增加经营主体风险;准入标准过高、流程冗长;无故拖延审批或审批后拒办配套手续;以及其他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情况。

上述问题直指部分经营主体反映较集中的“看得见的门槛”和“看不见的卡点”。

原因:隐性壁垒之所以顽固,往往具有“制度执行偏差”和“治理能力短板”双重成因。

一方面,个别地方和部门对负面清单管理理念理解不到位,仍延续以审批为中心的管理惯性,出现“应放未放、明放暗管”的现象;部分审批事项的设定、变更和解释缺少规范程序,导致政策口径不一致、尺度不统一。

另一方面,跨部门协同不够、信息共享不足,土地、规划、消防、环保等要素保障环节衔接不畅,容易让企业在多个窗口之间反复跑动;面对新业态新模式,一些基层单位在风险可控、规则可设的情况下,出于谨慎或能力不足选择“先卡住再说”,造成“以不作为替代监管”。

此外,区域竞争和保护倾向也可能导致对外地企业设置差异化条件,形成市场分割。

影响:市场准入的隐性壁垒直接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经营主体预期和投资决策。

对中小微企业而言,审批流程的不确定性会占用资金与时间,增加试错成本;对新产业新业态而言,“要素保障不落地、审批责任不清晰”容易使创新项目难以从试点走向规模化;对区域发展而言,若存在歧视性准入或区域间壁垒,将削弱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影响统一大市场建设。

更深层次看,隐性壁垒还可能带来政策公信力折损,造成“政策在纸面、困难在一线”的落差。

对策:公告在征集线索的同时,突出“可操作、可追踪”的处置机制设计。

按照公开信息,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微信公众号、邮箱以及12345、12315等渠道反映情况。

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甄别核查,并与相关部门联动处置、协调办理;自收到问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通过热线和政民互动渠道反映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问题办结反馈后还将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满意度等情况。

这样的流程安排,既有利于压实办理责任、提升处理效率,也为后续完善规则提供了真实案例和数据支撑。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线索征集”延伸为“制度修复”: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应通过统一标准、明确依据、公开流程、强化时限、完善告知承诺清单等方式固化整改成果;对典型问题,应加强通报和复盘,形成可复制的纠偏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要素保障难题,应推动联审联办或并联审批,减少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和多头跑动。

前景:从治理逻辑看,公开征集线索并限时反馈,是从“被动受理”向“主动纠偏”转变的重要抓手,也是用社会监督促进政策落实的具体举措。

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和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完善,市场准入领域将更强调“法无禁止即可为”和“清单之外不得设限”。

在此背景下,通过持续梳理隐性壁垒、推动问题闭环整改,有望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获得感,为当地稳投资、促就业、育产业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市场准入制度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

兰州市城关区此次启动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制度化的问题征集和处理机制,为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提供了有益探索。

这不仅有助于该地区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也为其他地区推进类似工作提供了参考。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将更加规范透明,市场竞争环境将更加公平有序,这对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