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时可得小心,坑可多了。像黄小姐,刚生完孩子去买奶粉,顺便贪小便宜拿了个“买一送一”的榨汁机。结果第一天用榨汁机就坏了,商家却说赠品不保修,黄小姐急得直跳脚。其实赠品不是白给的,《合同法》说得很清楚,只要是附带条件的礼物,商家就得在条件范围内负责。说白了,商场必须给那台榨汁机负责,黄小姐只要出示发票就行。下次买东西如果有赠品,让商家把型号、数量写在发票上还盖章好点。 还有陈先生在网上买笔记本电脑,当天就激活了Windows系统。第二天想退货却被拒了,商家说已经激活了不能退。法律规定电脑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可问题是必须完好无损。2017年那个网络退货规定里说过,一旦电子产品被激活或者留有使用数据就不算完好了。陈先生的电脑就刚好踩到了这个雷区。要退货得先把数据清理干净才行。 还有梁小姐微信上买口红的事。她看中一款口红转了钱过去,结果收到完全不对版的色号。微商一开始还挺客气的,后来就彻底失联了。投诉也不知道怎么弄。微信官方没有投诉电话也没有公号信息,这种个人交易也不归《消法》管。因为梁小姐连卖家的姓名地址都没有留着证据也不全维权难如登天。 买东西时注意点吧:小心黄小姐的“买一送一”陷阱、陈先生的“七日无理由”退不掉、梁小姐的微信代购套路等等这一切都得谨慎对待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