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内蒙古,生态安全是重要支撑。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获悉,“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公安机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安全大局,强化专项引领、系统治理,全区累计破获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191起,自治区公安厅挂牌督办重大案件963起,生态领域违法犯罪打击质效和协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一、问题:多类型资源环境犯罪交织,对北疆生态屏障形成现实压力 内蒙古横跨“三北”地区,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能源资源基地,生态系统类型多样、保护任务艰巨。
近年来,围绕林草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矿产资源以及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呈现利益驱动强、链条化运作、跨区域流动等特点。
一些犯罪活动隐蔽性增强,与地方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及监管薄弱环节相互叠加,对生态修复成效、群众环境权益与能源资源安全带来挑战。
二、原因:高收益诱惑叠加监管难度,推动违法犯罪呈链条化、专业化 从成因看,部分领域“高利润—低成本”的诱惑仍然存在。
盗伐滥伐、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行为往往借助偏远地带取证难、流通环节多等特点规避监管;非法采矿采砂、“洗洞”盗采等活动易受市场价格波动驱动,并伴随工具化、团伙化趋势;污染环境犯罪则与环评造假、尾气检测造假、非法倾倒处置固废危废等灰色利益链相互勾连,呈现“前端造假—中端偷排—末端处置”一体化特征。
与此同时,生态治理跨区域协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基层力量与技术装备等方面也对综合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三、影响:既关乎生态系统稳定,也关系民生福祉与国家资源安全 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危害具有累积性和外溢性。
一方面,林草破坏会加剧水土流失与荒漠化风险,削弱生态屏障功能;野生动物资源受损会影响生物多样性与生态链稳定;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不仅破坏地质环境,还可能带来安全生产隐患。
另一方面,非法排污、危废倾倒等行为直接影响群众身边的环境质量与健康安全。
对于能源资源大区而言,严打非法采矿采砂等犯罪,也是维护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产业链稳定的重要一环。
四、对策:以专项行动为牵引,推动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治理 发布会信息显示,内蒙古公安机关突出重点领域精准施策,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点的生态警务打防协同体系。
——在林草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突出“全环节”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犯罪,严厉打击盗伐滥伐、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行为,累计破获相关刑事案件698起;围绕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组织开展“平安原野”等专项行动,累计破获刑事案件1083起,着力维护野生动物种群安全。
服务“三北”工程攻坚战,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2025年深入打击查处毁林毁草违法犯罪,侦破刑事案件2532起,现案破案率达99.2%,体现出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力度。
——在矿产资源保护方面,坚持“全要素”治理思路,常态化推进煤炭领域专项整治,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盗采稀土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打击非法采矿采砂区域会战,累计破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718起,强化对能源矿产领域违法犯罪的震慑;针对黑土资源保护,组织东部五盟市开展区域会战,破获涉黑土地刑事案件108起,释放出依法守护耕地资源、遏制黑土退化的明确信号。
——在污染环境犯罪治理方面,强调“全链条”打击,连续5年组织黄河流域7盟市公安机关开展“保卫黄河”专项行动,持续巩固流域治理成效;同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造假、环评造假、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危废等,累计破获污染环境案件162起,着力斩断非法利益链条,推动环境治理从“末端处置”向“源头严管、过程严控、违法严惩”延伸。
五、前景:生态警务将更加注重协同共治与科技赋能,治理从严态势延续 随着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资源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形态可能更加隐蔽复杂,跨区域、跨链条特征仍将存在。
面向下一阶段,治理重点有望进一步向“系统防控”升级:一是强化部门协同与行刑衔接,提升线索发现、案件侦办、证据转化和追赃挽损的整体效能;二是加大科技手段应用,推动数据共享与智能研判,提高对非法采矿、偷排偷放、造假链条的预警识别能力;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聚焦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案件查处推动行业治理和制度完善;四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围绕“三北”工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保持高压态势,推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同向发力。
内蒙古"十四五"期间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证明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正确性。
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和能源基地,内蒙古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平衡课题。
公安机关通过专业化、系统化的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各类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和北疆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展望未来,继续深化生态警务建设,强化法治保护,必将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