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这几天通报了三起典型案例,给大家提个醒!春节期间,咱们阜新公安可是在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还有燃放这些环节上,一点都没松懈。他们真的是用尽全力,给群众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这几天查处了好几起违规行为,都是为了咱们的安全啊。 咱们先说说第一个案例吧。刘某这家伙,没拿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居然开着自家的货车到处买烟花爆竹,然后转手卖给阜新县农村的老乡。这事儿被警察发现了,阜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和阜新县公安局联手把他给抓了。现场还扣押了40多件烟花爆竹呢。警方一查,好家伙,刘某多次非法购买和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涉案金额超过了30万元。这下可好了,阜新县公安局依法给他上了刑事强制措施,那些烟花爆竹也全被收缴了。 第二个案例是代某的事儿。代某从内蒙古那边搞来了大量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到阜新市,还利用微信接单和熟人介绍的方式偷偷卖出去。代某这个违法行为被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分局查出来了,直接被处以行政拘留。警察在他租的网点里搜到了34箱烟花爆竹,总共330件。 第三个案例发生在彰武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的巡逻中。他们发现有人在金色大街燃放烟花爆竹呢。这个行为离一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只有100米左右呢,简直太危险了。警察赶紧过去制止了这个行为,还跟燃放的市民和销售点经营者好好教育了一番。 这次公安部门可是要给大家敲响警钟了!他们会继续跟相关部门合作严查那些违法违规行为。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一起守好烟花爆竹安全底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