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2025年7月印发了一项新规,这个新规就是要把事业单位的岗位给盘活。 这个新规给整个内蒙古都制定了一套新规矩,要求大家都能通过竞争上岗,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全员竞聘、择优上岗”。这个政策不光是把谁能当领导给公开化了,还让“能上能下”的人有了着落,而且大家的薪水也跟着岗位变了,彻底打破了以前那种进了事业单位就“稳坐江山”的局面。 其实,这种人事制度的改革早就开始了。早在2014年国务院就出台了相关条例,规定事业单位要实行竞聘上岗。山东、浙江、广东这些地方也都在摸索着搞类似的改革。全国各地方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上也做了不少创新尝试。 这个《管理办法》把之前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给说清楚了,还填补了很多政策上的空白。它的本质是为了“因事择人”,而不是“因人设岗”,就是要把事业单位的岗位资源给盘活了,让人才流动起来。 这个新规给了很多人“上”的机会,比如破格晋升、考核激励、还有给高层次人才开绿色通道、奖励特殊贡献等等。同时也明确了哪些情况可以降职降级,比如长期干不好工作、因为失职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就没法再待在原岗位上了。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这个新规还设置了“特设岗位”,专门引进“高精尖缺”的人才。这种岗位实行的是动态管理机制,人和岗位绑在一起走,人退岗就收回来。同时还把竞聘升降跟绩效考核接在一起了,考核特别优秀的人晋升年限可以缩短。 这些新举措对优化人事管理、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建设人才队伍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不过在推行这个改革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下,不能忽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把关作用;还要合理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关系;避免因为太过看重流程而忽视了真正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出现新问题。 这个报道是郝玉明写的,他是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公务员管理研究室副主任。文章刊登在2025年9月1日总第1202期的《中国新闻周刊》上。